奇葩政策 源自政府不仁(圖)

作者:江楓 發表:2016-11-23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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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的政策規定,看不出半點為百姓著想;反而常是百般刁難,愚弄百姓。(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6年11月23日訊】中共政府常愛把「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掛在嘴邊,一次次不厭其煩地宣講,所為者,只是想向世人展示政府心系百姓、以民為本的姿態。然而現實往往事與願違,口不對心,甚至百般刁難,愚弄百姓。

河南鄭州有位81歲的婆婆,最近想將舊屋賣了,買個有電梯的以方便平時出入。按照相關政策規定,賣房必須先做遺產公證,釐清關係,於是婆婆去了公證處諮詢,結果被告知,不但要提供亡夫的死亡證明,還要提供亡夫父母的死亡證明,以及自己沒有再婚、亡夫無私生子等證明,如此方可開具遺產公證,讓婆婆感到相當無奈。老人家東奔西走幾個月,終算完成了第一項任務,但這第二項卻成了不可能的任務。亡夫的父母早在上世紀六十年代就已經過世,而且還是在遙遠的東北,一切早已物是人非,加上自己又已是風燭殘年行動不便,實在無能為力。由於手續不全,公證處斷然拒絕為其公證,如此一來,非但房子賣不成,還將面臨悔約賠償等複雜問題。

如此教條的政策,實在看不出半點為百姓著想的意思;而如此冷漠的回應,則更不知怎麼個急民所急了。其實強迫遺產公證早已為人詬病,不光收費高不合理,所有證明資料更要當事人自己去蒐集,公證處只需坐在那裡蹺著二郎腿,喝喝茶翻翻報紙,只等氣喘吁吁精疲力竭的百姓來到,輕輕蓋個印章就算完事了。這樣的作風做派,非但不是為人民服務,更是在給百姓添堵,是在玩弄百姓。

然而類似的奇葩事件,在大陸卻隨處可見,每每令人哭笑不得。譬如捐腎救女者被要求證明是其娘親,兒子幫父親取存款需證明「我爸是我爸」,為繼承亡父遺產需證明「我爸是我爺爺奶奶的兒子」,七十歲老人領取高齡保健補貼需證明自己還活著⋯⋯針對以上種種亂象,曾有部門明確表示,不准再為公民開具這些奇葩證明,但地方政府卻置若罔聞、陽奉陰為,將民眾玩弄於股掌之中,樂此不疲,以致連雙臂皆無的殘障人士買樓,也要逼著打手指模,極盡荒唐之能事。如此冥頑教條,背後凸顯的正正是政府的麻木不仁、炎涼麵目。

聖人恆無心,以百姓之心為心。百姓最大的願望莫過於安居樂業,天下太平。為政者不將民生疾苦放在心上,說一套做一套,所謂的心系百姓,實際上根本是無心百姓;所謂的以民為本,實際上是在以民為笨,將百姓當傻瓜。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責任編輯:華啟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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