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墜玻璃砸死業主 整樓用戶擔責?(組圖)

發表:2016-06-19 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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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晚,四川綿陽長虹世紀城一業主散步時,被高空墜落的玻璃擊中頭部後身亡。(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6年06月19日訊】據陸媒報導,17日晚8時50分許,四川綿陽長虹世紀城業主童先生帶著13歲的兒子在小區散步,行至二期37棟一樓外時,被高空墜落的玻璃擊中頭部,當晚10時許經搶救無效死亡。事發後,當地警方查找玻璃墜落出處,但直至目前還未有結果,有律師表示,如最終查不到出處,按照相關法規,整棟樓的業主都該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業主小區散步 玻璃從天而降

事發的小區是綿陽本地一家比較高檔的封閉式小區,玻璃墜落的第37棟樓共有30層。

小區業主鐘女士說,「太慘了,那人當時和兒子在散步,突然落了一塊玻璃下來,剛好砸中頭部,鮮血直流。」附近的業主隨後撥打了110、120,但男子搶救無效死亡。

18日中午,當地警方通報了事件,死者為長虹世紀城二期業主童XX,男,43歲,綿陽遊仙區新橋鎮人,被高空墜落的玻璃擊中頭部後,於當晚22時許搶救無效死亡。


事發小區(網路圖片)

據小區的一位業主稱,高空墜落玻璃在該小區已不是第一次,16日下午,在長虹世紀城一期一棟樓的27層,一戶居民的臥室窗戶直接被大風吹落掉在地上,「幸好當時樓底下沒有人。」

警方排查未果 無辜業主擔責?

當地警方稱,當晚,警方及物管對事發樓的近百戶居民進行挨戶排查,但目前還未找到玻璃墜落處。

小區業主對此都很關註:小區高空墜落玻璃砸死居民,住戶應該負刑事責任還是民事責任?如果找不到玻璃墜落處,又該誰來負責賠償呢?

對此,四川蜀仁律師事務所的一位姜姓律師表示,若排查出明確的事主,則該事主可能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而承擔刑事責任,並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則都要給予補償,通俗地講,就是除一樓住戶外,整棟樓住戶都可能承擔民事侵權責任。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的一位劉姓律師也表示,如果找到了玻璃墜落處,又是人為使玻璃墜落,那麼玻璃所屬業主就涉嫌過失致人死亡。如果玻璃是自然落下,那麼業主就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同時,如果找不到玻璃墜落處,根據《侵權責任法》,整棟樓的業主都該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律師的說法一出,輿論一片嘩然,很多網友發聲質問相關法規的合理性。

搜狐新聞客戶端網友317976:「玻璃不是業主私自安裝的,為嘛找業主的責任?開發商的責任!」

網友533036301:「由整座樓業主承擔責任,這種說法不負責任。」

湖南衡陽一搜狐網友:「死了人公安查不出來,全世界人受罰嗎?」

搜狐網友106664092:「查不到就大家賠,延深一下,警方查不出就警方賠。」

搜狐新聞客戶端網友537921:「瞎扯!典型的欺負弱勢群體,這不是禿頂上的虱子明擺著嘛,玻璃是由開發商安裝的,住戶也是受害者之一,為什麼要住戶來承擔?」



責任編輯:邵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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