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6年04月30日訊】(接前文)
第一節 金本位時期的強弱與貧富
在歷史上,黃金是世界通用貨幣。由於黃金的稀缺性,金本位時代也是貨幣稀缺的時代。各國為了爭奪金銀而發展經濟併進行戰爭。其中,戰爭屬於重大事件,決定國家和民族成敗,進而左右民族未來生死命運的事件。戰爭是智力較量、武力比拚、意志決斷、後勤支持等各方面綜合因素對比的結果,戰爭過程中充滿血腥殺戮,戰爭結果黑白分明,因此成為歷史書中的主線。
戰爭的主要目的是為爭奪金銀。戰爭是代價高昂的經濟活動,也需要較高的經濟回報,只有金銀這樣的高值貨幣才值得各國之間相互戰爭。金銀越多的地區,戰爭行為也越頻繁。在金銀稀缺的地區,正式的國家越難以建立,戰爭也越少發生,即使發生,也是戰爭規模和戰爭烈度也相應越小。為了爭奪金銀,世界歷史充滿戰爭和殺戮。
戰爭檢驗國家和民族的強弱並總結出最佳的國家/民族的社會模式。戰爭作為綜合因素的集中對比,是國家和民族綜合實力的最集中檢驗標準,只有最強的國家和民族,才有力量獲得和保持最多的財富。通過反覆的戰爭,國家民族的貧富變化,發展或衰敗,總結出人類社會的最佳組織模式。接近最佳模式的國家和民族得到發展,實現富裕和強大;背離最佳模式的國家和民族,日益衰弱、貧窮、破敗,隨時面臨大規模死亡。
黃金是貨幣的起源。《聖經》創世紀的第二章,明確了黃金作為貨幣的由來:「有河從伊甸流出來,滋潤那園子,從那裡分為四道。第一道名叫比遜,就是環繞哈腓拉全地的。在那裡有金子,並且那地的金子是好的,在那裡又有珍珠和紅瑪瑙。」當人在伊甸園中的時候,金子並無實際用處,只是悅人耳目,作為生活中的裝飾。《聖經》強調金子,並且通過強調「那地的金子是好的」,明確金子的等級。亞當夏娃被逐出伊甸園後,隨著人類社會的繁衍發展,金子成為社會經濟中的基本交換媒介,也就是貨幣。
上帝創造黃金的物理屬性,讓其具有天然的貨幣功能。純金不僅相對稀缺,而且有明亮光澤、黃中帶紅,能悅人耳目。從具體的物理特徵上,黃金作為固體金屬,較為柔軟、熔點高、密度高、有很強的延展性,是化學性質最不活潑的幾種元素之一。金還能和銀、銅、鈀等金屬形成合金。而且,由於黃金的特殊物理屬性,可以作為高檔優質的工業品原材料。與寶石相比,黃金在自然界中更加普遍存在,而且容易實現貨幣功能。與白銀和銅鐵等金屬相比,黃金更加稀缺。
黃金屬性可以總結為一個詞,質量。質量包括重量(外在數量)和品質(內在價值)兩方面。重量指黃金的數量單位,衡量黃金的多少。由於黃金密度大,單位體積重量大。人手拿一小塊黃金,與同體積的銀銅相比,會感覺到沉甸甸,非常有價值存在感。由於黃金密度大,也相對便於攜帶,便於以最高值的貨幣用於長距離交換。黃金作為貨幣交換時是進行質量對等的交換,即重量對重量/數量的交換。例如一盎司黃金換多少金的糧食,換多少隻純白大肥羊。品質則指黃金的純度,衡量黃金的內在價值。高純度黃金例如9999金,被認為是精金/純金,是好的金子,內在價值高。由於黃金密度大,熔點高,延展性好,既可以用比重法測純度(例如阿基米德使用浮力法測出皇冠摻銀),也可以用高溫煅燒的方式測純度,還可以通過打造極薄的金箔測純度等。而不同純度的黃金,不論作為裝飾還是作為貨幣,其內在價值不同。多種純度測試方法,讓黃金難以被仿造和摻假,確保交換過程中的內在貨幣價值。
金本位是人類歷史上通用的貨幣制度。不論從人對於伊甸園的潛在記憶,還是黃金的質量屬性,讓世界不同地區的成熟社會都選擇黃金做基礎貨幣。不論東亞的中國,還是中東/北非/歐洲的不同時期文明,都選擇金本位的貨幣制度。金本位的意思是,由於黃金的稀缺性,人類社會將黃金作為基礎貨幣。另外,人類社會將相對充裕的銀作為主要流通貨幣,有時將銅作為輔助流通貨幣。這種以黃金為基礎、金銀被看作金錢主體的貨幣體系,就是金本位貨幣體系。
金本位制度促進人類社會的相互交往活動。在早期的人類社會中,各國政權/王朝發展起來。這些社會都具有自給自足的能力,無需與外部社會交往。但在政權建立後,產生越來越集中的額外消耗,例如國王需要建皇宮養嬪妃給各級官員發俸祿支持軍隊的龐大消耗等。為了應付日益龐大的開展,國家政權積極向外探險,與其他社會建立關係。一個社會的發展程度越高,經濟越發達,國家政權的規模越大,也越積極進行外部經濟活動。由於金本位貨幣是世界通用,因此金銀成為對外經濟活動的主要目標。可以說,對外經濟活動的主要動力來自於國家政權對於黃金的渴求。
在宏觀上,由於黃金的稀缺性,經濟交往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爭奪金銀。有了黃金後,不論是作為裝飾還是作為貨幣,都意味著坐擁更多的財富。有了這些財富,也意味著自己可以生活的更好。尤其是社會中的統治者,為了應付龐大的開支,目標更聚焦於黃金。由於黃金的質量特點,人類無法自行製造黃金,也很難對黃金摻假,黃金開採又具有較高難度供應有限,所以在宏觀上黃金長期處於稀缺狀態。在巨大的需求和極為有限的供給矛盾性,各國政權積極通過經濟活動獲得黃金,展開對黃金的爭奪。白銀因為分布相對廣泛,供應量較大,成為黃金的輔助替代貨幣。
獲得金銀的經濟活動主要可以分為兩類:一是商業交換活動,通過貿易和交換的方式將自己的產品送給對方,從對方的手中拿來金銀。商業交換是民眾最多的行為,也是社會經濟的基礎,沒有商業交換就沒有社會經濟。在商業交換過程中,每一筆交換的平均金額很小。但是由於整個社會民眾參與交換,人數多交易極為頻繁,交易總金額巨大。另外,在相距較遠的國家之間,也主要通過交易獲得金銀。二是武裝掠奪活動,通過實施武力的方式搶奪。各國統治者主要通過掠奪獲得金銀,掠奪不僅包括以國內徵稅的方式實施,各國之間還為爭奪金銀而征戰。因為通過武力方式掠奪,獲得金銀的速度快數量多,所以深受各國統治者青睞。為了掠奪金銀,各國統治者利用國內智力、調動本國兵員、發展各種裝備、實施軍事訓練,展開各種戰爭。
世界歷史裡充滿了戰爭與殺戮,其中大部分是為爭奪財富,主要是為爭奪金銀而戰。由於金銀稀缺,而世界上國家和人口眾多,所以,金銀比國家和生命更重要。由於各國統治者和民眾充滿貪慾,所以,爭奪金銀的戰爭永不停止。其中部分民族缺乏經濟生產和交換能力,生存條件艱苦,但他們鄙視通過勞動和交換獲得財富,漠視生命,崇尚暴力,靠掠奪而生存,在合適的時機活動發展,建立起強有力的武裝力量後,侵略其他地區,劫掠當地的金銀財寶進一步強大。這些國家/民族的侵略戰爭行為,成為世界歷史中實施大規模血腥屠殺的主體。
在侵略後,有的侵略者實施長期征服統治,以長期掠奪被征服者的金銀。侵略後長期統治的模式可以總結為:首先,實施戰爭侵略和意志征服。通過大屠殺等血腥殺戮的方式,消滅被侵略地區的頑強抵抗者,並且恐嚇其中的懦弱者,消滅被侵略地區的反抗意志,從武力和心理兩方面征服被侵略地區。其次,文化奴役。通過文化思想的灌輸洗腦,從民眾思想上確立侵略者的優勢地位,讓被奴役的民眾接受甚至支持侵略者對自己的奴役。第三,統治者實施嚴厲的刑罰,隨時消滅從思想上、經濟上和武裝上的反抗者,並持續對民眾恐嚇。第四,統治者實施凶狠的掠奪政策,讓被奴役者終日勞作,不得飽食,既沒有精力也沒有體力更沒有積蓄,無力思考自己的困境退出困境或者抵抗統治者。第五,通過外貿獲得金銀。通過驅動被奴役者生產外貿產品、發展外貿產業,與外部經濟交換,獲得統治者需要的金銀。通過以上這些方式,統治者能較為長久地實施奴役和掠奪。
侵略者對被征服者的長期統治集中體現在中國。在中國歷史上,前半期經常受到北方匈奴等野蠻民族的騷擾。自秦朝開始,中央集權的政權建立,財富日益向政權集中。早期的秦漢兩朝,大規模對北方匈奴用兵,不過隨著漢族內部矛盾增加,給北方蠻族以可乘之機。晉朝時,北方野蠻民族趁朝廷內鬥大舉入侵,實施滅絕式屠殺政策,造成中國北方漢族人數急劇減少。唐朝時,野蠻民族為主力的安史之亂重創整個社會。最重要的轉變是蒙古人滅掉宋朝建立元朝,對漢族人開始實施長期奴役,部分實施上述奴役措施。明朝滅亡後,後金國滿清族同樣趁亂入侵,建立清朝。清朝是滿清侵權者對被征服的漢人全面實施上述征服措施的朝代。二戰時,日軍侵華,試圖仿效滿清做法,但最終失敗。二戰後,黃俄族依靠蘇聯勢力趁機發展,並在美國的實際支持下,打垮國民政府,佔領中國大陸,開始在中國實施統治和更瘋狂的掠奪。
在戰爭過程中,金銀財富與生死存亡形成關鍵的矛盾體。從天然傾向上,人們需要擁有金銀,因為擁有金銀意味著擁有財富,財富意味著更好的生活,為子孫創造更好的生存與發展空間。但是如果人們不隨時警惕財富在給人很好生活的同時會腐蝕人的內心,尤其是人們富裕的日子過得久了,往往因為沒經過艱難困苦的考驗而變得軟弱。窮人自身生活艱難難以找到配偶,無法實現子孫的繁衍;即使找到配偶,配偶的普遍質量低,也意味著子孫延續自己的窮困生活,隨時因為天災人禍而失去生存機會。所以,人們需要財富,渴望獲得金銀,願意冒著生命危險,通過戰爭爭奪財富。但是戰爭的過程充滿生死、血淚與痛苦煎熬,又讓人極度恐懼。所以,如果不積極備戰爭奪財富,人們就會陷入貧困或者被奴役,在未來沒有生存空間;如果積極備戰,備戰過程本身消耗財富,而且戰爭意味著隨時喪失生命,讓人隨時處於失去生命的恐懼之中。
戰爭本身集中體現財富與生命的矛盾衝突。戰爭是成敗、生死和貧富的鮮明分界線。戰爭的結果只有成敗,沒有模糊的中間狀態,戰和只是戰爭過程中的暫時狀態,不可能是戰爭的最終結果。戰爭勝利者獲得戰利品,從失敗方得到金銀等財富;失敗者不僅在戰爭中損失軍隊和物資,還需要支付戰爭賠款。在很多情況下,勝者對敗者進行大屠殺,失敗後死亡的人數往往比戰爭中死亡的人數多得多。而且在多數情況下,勝者對敗者實施奴役。敗者一日屈服淪為奴隸,可能終身為奴世代為奴。被奴役者即使辛勤勞作,成果也被掠奪,生活中窮困中,子孫也從小生活中窮困中延續受奴役的思維。遇到年景不好天災人禍,勝利的奴隸主階層仍然錦衣玉食,而受奴役者則遭遇大規模飢荒直至死亡。在中國歷史上,漢族人一次次遭受屠殺和奴役,一次次人口大減損,都與戰爭失敗和被奴役直接相關。
戰爭也是檢驗國家/民族強弱的客觀標準。從戰爭的角度衡量,能夠檢驗國家/民族的內在實力,並且發現國家民族存在的問題。首先,個人在戰爭中的力量微不足道,只有依靠國家/民族的力量才能獲勝。其次,民族與國家的關係是,個人發展成家族,家族繁衍成民族,單民族或多民族一起將政權正規化形成國家。第三,戰爭作為最激烈的衝突方式,集中檢驗國家/民族的個人戰鬥力、組織凝聚力、經濟動員能力、軍事策略和戰鬥意志等等綜合內在實力。在2500多年前,中國的《孫子兵法》從戰爭主帥的角度提出戰爭對於國家存亡人民生死的重大意義。《孫子兵法》正確認識戰爭與國家內在實力的關係,對國家的綜合戰爭能力進行客觀衡量,提出戰爭獲勝的系統思想。
從長期的角度,信仰決定根本的戰爭成敗。戰爭貫穿人類歷史,涉及到所有國家。對於一個國家/民族,只要想長久生存,必然不斷經歷戰爭。隨著時間的推移,國家/民族本身的實力不斷發生改變。而且經歷一次次戰爭的過程中,也是經歷重大改變或者全面重組的過程,在改變的過程中,外在可見的有形實力改變速度最快,而內在無形的因素改變最慢,其中最表面的財富、戰車、戰馬、軍隊人數等外在因素,變成最次要的因素。《孫子兵法》提出的「主孰有道,將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眾孰強、士卒孰練、賞罰孰明」的原則,也會隨著時間改變,人的改變,尤其是幾代人之後,變得面目全非,能夠長期保留在國家/民族傳承中的最後只剩下信仰。信仰是國家/民族的延續裡最為恆定的內在決定因素,從長久決定國家/民族的命運。世界上的戰爭表面上是爭奪財富,但最終都歸於信仰的較量。信仰越正確的國家/民族長期實力越強,戰爭能力也越強勝率越高,即使在戰爭中失敗甚至流離失所,也能依靠信仰重新組織重新建立強國,在戰爭中獲勝並且集聚財富。
信仰從綜合系統的方面決定國家/民族的實力和戰爭成敗,進而決定財富狀況。信仰的影響大致上可歸納為幾個層面: 1、個人層面,信仰決定個人的基本觀念、綜合思想、各種知識、和每個行為,進而決定個人選擇的生存道路。個人信仰是家庭文化傳承和家族繁衍的基礎,也直接決定家族中個人力量的強弱水平。2、家族層面,決定組織模式和繁衍方向,對於家族的人員組織、財富分配、婚姻與傳承等起到直接的決定作用,也決定家族的長遠氣質和實力;3、民族層面,決定民族內部的權力組織模式、法律系統、經濟交往關係等內容;4、國家層面,與法律系統、政治系統、經濟系統相互影響,相互交織。信仰通過影響上述四個層面系統決定國家/民族特徵,隨著時間推移,國家/民族隨之改變,也反過來影響信仰系統。(待續)
(供稿單位:中國經濟文化研究所)
来源:看中國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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