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高:官員貪賄300萬以上可面臨死刑(組圖)


【看中國2016年04月19日訊】據德國之聲中文網報導,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週一(4月18日)公布一份最新「司法解釋」,其中明確官員貪污受賄300萬元以上可能面臨死刑立即執行的判決。

據官媒新華社報導,週一(4月18日)中國兩高--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了一份最新司法解釋,公布官員貪污、受賄的定罪量刑標準,並明確對上述兩罪做出的死刑、死緩及終身監禁判決的適用原則。

其中規定貪污受賄若「數額特別巨大」即300萬元以上,可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將「數額較大」的標準由5000元調至3萬元。其中還規定「數額巨大」的標準為20萬以上,300萬以內。

兩高的司法解釋中還規定,對「數額特別巨大」可判處死刑立即執行者,但若同時具有法定從寬等處罰情節,可緩刑期兩年執行。

三年前,中共國家主席習近平提出「老虎蒼蠅一起打」的反腐運動。許多分析人士預計,中共表面上是在反腐問題上不分官員大小,而且持續時間長,但實際上尤其針對更高層官員。

在過去的一些重大反腐案中,死緩在中國經常被改判為終身監禁。例如:去年10月,解放軍總後勤部原副部長谷俊山因犯貪污、受賄等罪行被軍事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2013年7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案作出一審宣判,對劉志軍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去年10月,福建省委副書記、省長蘇樹林涉嫌嚴重違紀,正在接受組織調查。2013年9月,前政治局委員、中共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因受賄、貪污、濫用職權罪被判處終身監禁。

兩高還表示,週一公布的司法解釋將於公布之日起立即執行。



責任編輯:劉良鑫 来源:德國之聲中文網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