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相關部門公布的呼格吉勒圖案的追責結果,27人被追責。其中,除了時任呼和浩特公安局新城公安局分局副局長馮志明,因涉嫌職務犯罪依法另案處理之外,給與其他26人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等處分。
呼格的父母對這一結果,表示不能接受。
呼格的父母一直在家研究《內蒙古自治區冤假錯案責任追究辦法》,這是一份試行稿,是2014年7月1日公布的。在這份試行稿的重要部分,呼格父母都 做了標記。比如,錯案追責的原則「誰辦案誰負責」,「誰審理誰負責」。這些人員都應承擔什麼樣的責任,呼格的父母也都做了標記。比如第十五條,責任人員要 依據他們所承擔的責任,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呼格吉勒圖的母親尚愛雲說:「不是說想讓每一個人都承擔刑事責任,包括馮志明,不是他一個人造成的這個案子,是一系列(人)造成的。誰有過,誰輕誰重必須分開。」
呼格吉勒圖的父親李三仁說:「這個處分依據的什麼?當年立功的,現在取消了沒有?他們沒有說清楚。降職、免職是最輕的了,不可能說只給個警告處分。」
網友對「呼格案」的「追責結果」評論說:
這是在「走過場」。
這是「組織」在保護真正的殺人團夥。
「呼格案」平反了嗎?呼格吉勒圖被法院宣判無罪,這個結果是了不起的事。為什麼這麼說?在「公檢法是一家、公檢法都是黨的專政機器」的邪黨文化之 下,在「律師是行賄中介,媒體不能與政府機構唱反調」的邪黨潛規則之下,推動此案的正義律師們依據法律、證據進行「死磕」,很多記者追蹤報導,家屬頂著巨 大壓力堅持不懈,民眾的有力支持促使了這樣的結果,說明「黨」不再是一手遮天了,越來越多的人脫離了邪黨文化,越來越多的人無視邪黨的潛規則,越來越多的 人在中共的「催眠」中清醒。
「呼格案」平反了嗎?很顯然,當初的凶手們並沒有受到應得懲罰,呼格吉勒圖的名譽、尊嚴、生命沒有得到應有尊重,更多被中共枉殺的人依然陳冤待雪。 中共的機器仍然運轉,還是有些人自欺欺人的用舊思維想問題:「為黨服務」是大事,人命是小事;黨的政權穩定是大事,什麼「公平公正」都是小事。只要中共形 式上還存在,被中共直接、間接迫害的人永遠不會實現真正的「平反」。只要中共形式上還存在,它永遠會綁架、麻痺一些人去行惡、犯罪。
如果說中國人有兩種人,一種是認清中共、認清自己的人,這些人的聲音越來越共鳴,精神越來越強健,思維越來越清晰,前路越來越光明;另一種人是依然 被中共綁架、麻痺,依然與中共共舞的人,就像剛過去的「殃視春晚」,越來越沒有市場,越來越可笑,越來越自欺欺人,已經無路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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