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事故涉案人徐遠安墜樓身亡(網路圖片合成)
【看中國2015年12月29日訊】(看中國記者端木珊綜合報導)12月27日,就在這一天,一早一晚,兩人墜亡。二人分別是深圳光明新區城管局原局長徐遠安和山東省平邑縣玉榮商貿有限公司董事長馬叢波。值得關注的是,墜亡的二人分別與近日發生的深圳滑坡事故和平邑石膏礦垮塌事故有關。
人民網的一份報告顯示,2015年的前11個月,已有至少27位官員非正常死亡。這些非正常死亡的官員,許多網友存在疑惑,這些非正常死亡的官員,到底帶著什麼樣的秘密,離開人世?
深圳事故涉案人徐遠安墜樓身亡
12月27日,深圳公安在其官方微博通報,深圳光明新區城管局原局長徐遠安墜樓身亡,系自殺,排除他殺可能。就在徐遠安墜樓事件發生的前兩日,即12月25日,中國國務院調查組認定,深圳發生的垮塌事故不屬於自然地質災害,不是山體滑坡,而是生產安全事故。
12月26日,深圳市委馬興瑞在全市領導幹部會議上說,要無條件地配合調查組開展工作,不准遮遮掩掩,不准弄虛作假。
公開資料顯示,徐遠安今年52歲,2009年8月其出任深圳市光明新區城市管理局局長。一週前,深圳光明新區發生的坍塌事故就是徐遠安在任期間批准。
光明新區城管局現任局長是趙永林。徐遠安何時卸任局長職務暫無法確認。但在網路曝光的《2015年深圳市光明新區城市管理局部門預算草案》上,「部門法人」簽署者仍為徐遠安。
事故發生當天,《深圳特區報》曾在其官方微博發出信息稱:事發原因初步斷定是臨時余泥渣土受納場違規作業,受納泥漿漫溢,衝出山體,沖毀房屋,衝進靠近山體的恆泰裕工業園。發生這次滑坡事故的涉事臨時受納場,「系原光明新區城市管理局局長徐遠安等人創新批准的。一直以來,違規作業、存在安全隱患」。
財新網報導指出,上述余泥渣土受納場是徐遠安任內重要政績之一。徐遠安應是深圳坍塌事故調查對象之一。
由於其身份敏感,徐遠安的突然「自殺」引發外界關注,很多網友認為,徐遠安是事故「替罪羊」,死亡會帶走關鍵的證據。
有網友猜測:「這不是知恥,而是為了保全背後更大的黑色利益集團,或者受到脅迫,他不死,他全家就會陪葬。
也有網友質疑:「是主動自殺還是被動自殺,現在下結論為時過早。」
同在12月27日,山東省平邑石膏礦垮塌事故涉事公司董事長馬叢波跳入井中溺斃。官方聲稱,馬叢波在井下配合救援過程中,乘人不備跳入井底水窩導致溺水身亡。但官方的通稿沒有作出詳細說明。
官員蹊蹺死亡 歷史驚人相似
今年8月的天津大爆炸中,同樣出現了官員墜亡的類似事件。
在「8.12」天津大爆炸事件發生兩週後,8月26日上午,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行政審批處處長董永存從其單位的八樓墜樓身亡。
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行政審批處處長董永存從其單位的八樓墜樓身亡(網路圖片合成)
就在其墜樓的第二天(8月27日),中共檢察機關對天津港爆炸事故有關責任人員,包括11位官員立案偵查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被處罰的官員,三名屬天津市交通運輸部門。分別為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主任武岱(正廳級)、原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副局長李志剛(副廳級、已退休)、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港口管理處處長馮剛。其中武岱更與墜樓身亡的董永存是上下級關係,外界因此懷疑董永存墜亡與天津爆炸事故有關。
非正常死亡的官員帶走了多少秘密?
在徐遠安和馬叢波墜亡的當天,新浪網獨家刊文「那些非正常死亡的官員帶走了多少秘密?」剖析大陸官員非正常死亡現象背後的秘密。文章開篇就提問,這些官員帶著什麼樣的秘密而死亡?但該文在發稿前已被刪除。
文章引述人民網的一份報告顯示,2015年的前11個月,已有至少27位官員非正常死亡。這些死亡官員多數以墜樓等方式,在短時間內「快速」結束生命。而死亡場所多是當事人較為熟悉的住宅區域和辦公區域。
另外數據分析《2015年27位官員「非正常死亡」報告》顯示,這些官員的「死亡通告」多數為「事實確認性信息」,即宣告死亡或失蹤。至於他們具體的死亡原因往往不得而知,特別是後續的死亡調查具體情況,幾乎都沒有再被報導或以任何形式公布。
(資料來源:端傳媒 圖片:看中國網制)
香港端傳媒此前曾報導,在過去5年裡,媒體披露的中國官員非正常死亡案例,有247例,其中超過三分之二是基層官員,6成以上被認定是自殺。
值得注意的是,幾乎所有關於中共官員非正常死亡的新聞均「有頭無尾」,缺少對官員死因的後續追蹤。而一些中共官方媒體報導中,有些死亡官員面目模糊,甚至連名字、性別都沒有。這種信息缺失造成外界各類揣測與質疑。
「官方不希望這種事態向社會各界擴大,進一步造成民眾對於官員死因的追究。」民生觀察網站負責黃琦早些時候對海外媒體指出,如果追究其背後的保護傘,很可能造成更多官員入獄,因此,中國大陸官方對於官員死亡事件會低調處理。
根據陸媒不完全統計,中共中將與少將至少還各有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