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5年04月01日訊】在網上看到一張照片:一臉蒼桑和淚痕的聶樹斌的母親,趴在兒子的土墳上失聲痛哭,她伸開自己的兩隻胳膊,彷彿要擁抱埋在黃土裡的兒子,但是,他已經在1995年就被法院判處死刑了,他和自己的家人整整申訴,上訪了20年,人有幾條命,人生有幾個20年啊,就這麼拖下去,一直拖到了今天,現在,終於有了好消息,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決定受理她的申訴,已允許兩名律師閱讀和複印有關聶樹斌的卷宗,估計,聶會像浙江張家叔侄案和內蒙古呼格吉勒圖案一樣獲得平反,但是,我還是要問:中國啊,還要母親哭多久?
官媒的報導說,3月21日深夜,是山東省高級法院允許聶樹斌案兩名申訴代理律師李樹亭、陳光武閱卷後的第六天,李透露,他在案卷中發現一份聶樹斌親筆書寫的「刑事上訴狀」,落款時間為「1995年5月13日」,這一時間是在1995年4月27日聶樹斌被執行死刑16天後。律師據此認為,聶樹斌被執行死刑的時間存在疑問。另有一種可能是聶樹斌自己寫錯了日期,不過,李樹亭認為,根據聶樹斌在「上訴狀」中「所表現出的求生慾望,是不可能將這麼重要材料上的日期寫錯的」。李還稱,對「刑事上訴狀」為聶樹斌親筆書寫的認定,是經過與聶樹斌本人的字跡及其家人核對後作出的初步判斷。律師還認為,案卷材料中至少有6處聶樹斌的簽名涉嫌造假;聶樹斌母親張煥枝的部分簽字經其本人辨認,亦有造假的嫌疑。
這是一個令人震驚的重大發現,現在下結論還有點太早,太輕率,如果能證明這些簽字是造假,就可以得出一個新的結論:製造這起「一案兩凶」的久拖不決的冤案的責任人,是一夥蓄謀殺人的罪大惡極的人,不論他們是在公檢法哪個部門工作,不論他們離任退休還是繼續在位,一經發現都應當繩之以法,目前的問題是,希望原先判決此案的地方法院重審類似案件,並得出公正的結論是不可能的,所以,這起由河北省法院判錯的案子,轉移到山東高院重審,是全國最高人民法院做的一件大好事,也是習近平接班後,中國司法改革的新氣象。疑案,冤案,老大難案,此後應當一律異地重審。
官媒的報導說,自2015年3月16日被允許閱卷以來,經過17、18日兩天,兩名申訴代理律師在山東省高級法院共複製、拍照17本卷宗,包括王書金案卷宗8本,河北省法院、公安機關調查卷6本,聶樹斌案卷(偵查卷、一審卷、二審卷各一本)3本。陳光武律師此前提及,判處聶樹斌死刑立即執行的一審卷宗,存在多次拆裝、塗改、偽造嫌疑。該卷宗共50多頁,被指重複、缺失、塗改嚴重,頁碼混亂,甚至竟錯將二審判決作為一審判決裝入一審卷末。這些疑問尚有待明確的答案。
這些細節就像出土文物一樣,使讀者深感驚訝,如此嚴肅的法律文書,如此人命關天的大案,造成如此可怕的致無辜者冤死的案子,其卷宗竟有造假,塗改,拆裝,偽造之嫌疑,已越過人類認知事物的底線,它表明:中國的司法是多麼的黑暗,筆者對此有親身之感,切膚之痛,薄熙來操控大連國安局加罪我的時候,就曾把香港《前哨》雜誌做為物證,由檢察官提交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而同期刊出的兩篇文章,在封面都有大字標題,他們為了誤導法官,把不利於薄的那篇文章的題目剪掉,留下一個大洞,還美其名曰:「它涉及國家機密」,這種「拆裝」,塗改,造假的行為,和聶案類似,在全國各地可見,都是貪官污吏徇私枉法的慣技。所以,上述兩位律師的舉報有普遍意義。
官媒轉述律師的話說,還有一種可能是聶樹斌自己寫錯了上訴日期。不過,李樹亭認為,根據聶樹斌在「上訴狀」中「所表現出的求生慾望,是不可能將這麼重要材料上的日期寫錯的,我認為,律師的判斷一點都沒錯,筆者在看守所裡,曾先後與多名死刑犯同睡一床,對他們瞭如指掌,他們可以記錯一切,唯有臨刑前的文書日期不會寫錯,因為那時的生命是用秒來計算的,他們怎能不珍惜,除非聶樹斌已被刑訊逼供打傻了,現在,法院殺了一個人,日期都成為疑問,這說明司法之黑暗,真是「大白天,伸手不見五指啊」,這不是我的話,是我見過的獄友講的。
律師李樹亭還透露,案卷中有一張聶樹斌被五花大綁、跪著的照片,是其被執行死刑後的現場照,但照片上並未標明時間。按照《刑事訴訟法》第252條規定,人民法院在交付執行死刑前,應當通知同級人民檢察院派員臨場監督;指揮執行的審判人員,對罪犯應當驗明正身,訊問有無遺言、信札,然後交付執行人員執行死刑;執行死刑後,在場書記員應當寫成筆錄;執行死刑後,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罪犯家屬。「但卷宗中沒有這些材料,嚴重違反了法律規定。」李樹亭說。其實,這是少見多怪,類似這種違背法律規定的事,比比皆是,最大的問題,產生這種有法不依,徇私枉法的行為的根源是什麼?
其實,一句話可以概括原因,就是官員的的權力太大了,大到除了公檢法,還要有一個政法委存在的程度,假如政法委的官員個人品質較好,所轄地方上的冤假錯案就少一些,假如像周永康,薄熙來那樣,就會冤假錯案遍地,有了冤案不想改,就會千方百計地,甚至不擇手段地去造假,原本案子判錯了,剛開始是由於識別能力或上級壓力所致,後來一再掩蓋而弄虛作假,阻撓冤假錯案的平反,就是徇私枉法了,事件的性質發生了變化,處理的辦法也要因人而異,對因為水平不高,能力不足造成錯案的,要紀律處分;對枉法追訴的,就必須依法嚴懲,絕對不能姑息。
多年來,中國有無數個類似張煥枝這樣的母親,因為自身或親人蒙受不白之冤而抗爭,而哭泣,有的死在上訪的路上,死得無聲無息;有的還在繼續與地方官死拼,有的被關進「黑監獄」;有的極度絕望,從來都不申訴,只把仇恨,冤憤藏在心底,這是人民的海一樣的眼淚,對於官員來說,處理得好,它是可以澆滅社會冤情的水;處理不好,這是社會動亂的油,不論海內外對習近平整體工作如何評價,不論與論對其反腐動機如何評說,但有一點是共認的:在周永康主管政法委的年代,像聶樹斌這樣的冤案,他是絕對不會允許重審的,因此,我肯定中國社會的一點小小的可憐的進步,但我也希望更多的母親不要哭得太久。
官媒的報導表示,陳光武律師對聶樹斌母親張煥枝說:「無論結果如何,山東高院對我們閱卷程序的保障是充分的。他在微博中又說:「山東高院以實際行動踐行了依法辦案的承諾,聶樹斌、王書金案全部卷宗,十年來河北高院、河北警方複查的全部卷宗,共17本,全部可以複印、拍攝,山東高院提供方便。為山東高院點讚!」據介紹,案件複查程序,目前法律沒有具體規定。律師提交代理意見後,山東省高院會視情況確定後續工作,合議庭的複查工作會同時進行。
看了這樣的報導,真的令我精神振奮,比對當年張煥枝趴在兒子墳上哭泣的照片,心有萬千波濤湧來,我們每一個人都有母親,我們都有責任用司法的武器保護她們,當張煥枝流淚的時候,我們每一個人都應當難過;當她得到重審的消息歡笑之時,每一個人都要鼓掌,也許不久後,她就可以告慰聶樹斌了:兒子,你平反了,你恢復了名譽,得到了賠償,但你僅僅是「受難群體」裡的一個母親,別忘了:這是一起「真凶歸來」的奇案,類似內蒙古的呼格吉勒圖,但司法實踐裡,這樣的巧事有幾個?還有多少「真凶」永不歸來而冤死的人,他們的陰魂在四處遊蕩;還有多少起像我這樣的冤屈的「文字案」,律師維權案,從未被關注,被平反,甚至還有人一邊唱高調,一邊亂抓人,因此,我呼籲:但願張煥枝趴過的墳,從此埋葬的永遠是大大小小的遍佈各地的「政法王」,埋葬是那些製造冤假錯案的壞蛋,埋葬的是「女神探」聶海芬和呼案責任人,不要讓母親一次次地失望,一次次地痛哭,時間不多了,人們的耐心是有限度的,當母親的眼淚變成怒火,官員改過的機會就失去了。
来源:縱覽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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