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法案未有期 國情淪為遮羞布

作者:神州觀察 發表:2013-10-27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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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2013年10月27日訊】俄羅斯總理梅德韋傑夫結束訪華行程打道回國,但他在華期間提及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引起的衝擊還沒平息。內地官方喉舌聲稱,財產公示制度既不符合中國國情,亦無助改善俄國的腐敗,可見內地當局將財產公示視為洪水猛獸,梅氏的言論無意間踩到了他們要害。

其實梅氏並非主動挑起爭議,他是在回答中國網民關於俄國領導人帶頭公布個人財產時表示,「我覺得這個做法很正常,全世界都這麼做,沒有什麼特別的」。然而,梅氏眼中的「很正常」,在中國卻引起「很不正常」的反應。中國網民羨慕俄羅斯有財產申報制度而中國沒有,官方《環球時報》則反唇相譏,指俄國官員公示財產未能有效打擊腐敗,並指有關制度不符合中國國情,一旦實施,會引起中國動亂。

斷章取義 為我所好

一向語出驚人的《環球時報》曾發表「允許適度腐敗」論,今次為中國不推行財產申報制度辯護,並不令人奇怪,但該報指有關制度無助反腐則令人啼笑皆非。財產申報制度由二百多年前的瑞典首創,受到廣泛推崇,如今世界上有一百多個國家實行有關制度,包括俄羅斯。中國早在上世紀八十年代開始研究實行有關制度,九十年代全國人大醞釀立法,然而至今仍然只聞樓梯響。前幾年還在地方搞試點,現在財產申報幾乎與「普世價值」一樣變成禁忌,提都不能提了。

財產公示是公認的反腐利器,跟「普世價值」無關,為什麼中國遲遲不推行呢?說到底是因為來自官僚階層的阻力太大。官僚階層利用手上的權力,獲得大量財富,他們不想讓這些來歷不明的財產曝光,自然將財產公示制度視為洪水猛獸。

執政當局口口聲聲與國際接軌,學習國外先進經驗,實際上不是斷章取義,就是選擇性採用,凡有利自己的就推行,美其名「符合國際慣例」,凡不利自己的則拒於千里之外,聲稱「不符合中國國情」。「中國國情」成為當局拖延或拒絕改革的託辭,掩蓋制度性腐敗的遮羞布,可以說,反腐制度一日不健全,劉志軍、薄熙來倒下去,還有千萬個站出來。

(有刪減)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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