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比亞結束獨裁 北京當局立法反恐(圖)

作者:楊浩 發表:2011-10-30 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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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列隊在維穩要地天安門廣場上行進。(美國之音圖片)
 
【看中國記者楊浩綜合報導】就在中東「茉莉花民主革命」接連成功,利比亞民眾因推翻獨裁者卡扎菲42年的統治而舉國慶祝之際,北京國務院尋求人大立法核准對恐怖活動和相關人員做出定義,並確立恐怖組織和人員的認定機構和程序。為此,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國務院立法所定義的恐怖活動是從維護政府和執政階層的利益出發,而不是社會和人類的利益。
 
北京當局:禁止炒作卡扎菲之死
 
據德國之聲報導,利比亞的獨裁統治者卡扎菲於10月20日被全國過渡委員會軍隊的士兵擊斃。利比亞民眾走上街頭歡呼,共同慶祝卡扎菲的死亡和其42年血腥統治時代的終結。
 
利比亞全國過渡委員會10月23日宣布全國解放,利比亞公民將在8個月內投票選出全國議會,起草新的憲法,並籌組臨時政府,直到第一位民選總統產生為止。
 
據參與網站2011年10月21日首發報導,這兩天,世界各大媒體紛紛報導利比亞獨裁者卡扎菲死亡的消息。而北京當局下令禁止炒作,「卡扎菲死亡的消息不要做為重點新聞予以報導,更不要炒作。新聞報導要低調、平實,兩天後在各個門戶網站淡出。尤其不要報導當地民眾的歡呼,要多引導輿論關注西方強權干涉別國內政,報導當前的混亂局勢,引導人民熱愛穩定。突出報導卡扎菲戰鬥到底的精神,不要渲染他獨裁執政42年的事情。」
 
BBC中文網報導,北京當局在聯合國安理會投票中投棄權票,不表態是否同意以武力保護利比亞平民,並強烈批評北約的空襲行動。此前指責北約空襲利比亞超越聯合國的授權,並於本月稍早時聯同俄羅斯否決聯合國制裁敘利亞領導人的決議。
 
北京當局在利比亞有價值數十億美元的投資,包括房屋及鐵路建設項目。在利比亞衝突中一直和卡扎菲政府保持聯繫,但後來也逐步與反對派武裝接觸。
 
就在卡扎菲死後第二天,新華網21日還引述原中共駐利比亞大使王厚立的話說:卡扎菲是「革命理想主義者」、「傳奇式英雄人物」,並讚譽他是「反美英雄」、「沙漠雄獅」。
 
法律界:新反恐條例意在維護政權
 
就在世界媒體不斷報導利比亞人民推翻獨裁者卡扎菲統治,結束42年的專制走向民主的同時,北京國務院24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關於加強反恐怖工作有關問題的決定(草案)〉,並尋求人大的法律批准。
 
據美國之音報導,北京當局首次尋求立法核准對恐怖活動和相關人員做出定義,並確立恐怖組織和人員的認定機構和程序。為此,法律界人士認為,脅迫國家機關、製造社會混亂定為恐怖,是當局以反恐為名,打壓維權和政治異見人士。
 
報導指出,據全國人大網站刊登的信息和中國官方媒體的報導,這份草案對恐怖活動的法定定義是,以製造社會恐慌、脅迫國家機關或者國際組織為目的,採取暴力、破壞、恐嚇或者其他手段,造成或者意圖造成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公共設施損壞、社會秩序混亂等嚴重社會危害的行為。此外,煽動、資助或者以其他方式協助實施上述活動的,也屬於恐怖活動。
 
草案還確立國家反恐工作領導機構實施對恐怖活動和相關組織與人員的認定,並將名單交由公安部門公布。公安部在公布名單後,金融機構應立即凍結相關人員的資產,並及時向政府相關部門匯報。
 
對於國務院提交的草案在恐怖活動的定義、認定和資產凍結等方面的規定,北京知名律師和憲政學者韓一村說:「國務院立法解釋時所定的定義我們不能認同。他們是從維護政府和執政階層的利益出發,不是社會和人類的利益,擴大恐怖的定性範圍,會造成刑法的濫用。恐怖活動應該是指以暴力為手段,反社會、反人類、給社會造成恐懼、危害到公共利益的行為。」
 
前上海律師李天天說,國務院推出新的反恐法規,是以反恐為藉口,以立法為手段,確保政權穩定的行為。「等於立了個法,要求任何危害統治政權的行為都是恐怖活動,都要打擊。」


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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