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鄭先生趕到南京火車站,下了33路公交車往火車站候車大廳方向趕去時,「撲通」一聲,前面一孕婦被一個奔跑的小男孩撞跌倒了。「小妹子,怎麼樣?不會有問題吧?要不要叫120……」鄭先生關切地連連詢問。此時孕婦看也沒看一眼就質問鄭先生:「不長眼啊?」隨後孕婦試圖一隻手支撐在地上爬起,可又很艱難。鄭先生見此,忙將孕婦從地上扶起。孕婦突然上前攥住了鄭先生的衣角大喊:「就是你把我撞倒的,你不要走!」孕婦丈夫趕來,一把拽住鄭先生就揮拳要打,並問鄭先生,「既然人不是你撞的,你為什麼要發善心去扶,廣場上來來往往人多著呢,就你一個人學雷鋒?」並提出拿2000元錢作為賠償。
民警從廣場監控錄像裡調閱了事件經過,正如鄭先生所說。隨後,孕婦及其丈夫向鄭先生道歉,但被鄭先生拒絕了。
59歲的周翠蘭以賣豆餅為生,在路上拾得1700元錢。老太太是個十分厚道的人,聽說是牛奶場主周繼偉丟的,就等著交給了失主。但是,失主卻說她丟的是8200元,要豆餅老太加還他6500元。為此,還將老太告上了法院。庭審進行到最後陳述階段,周繼偉說:「假如這錢被周翠蘭拿去了,你年紀大,就當我孝敬你;要是你真沒有撿到,那就是一場誤會,我對你說一聲‘對不起’!」最後又是一個法官幫助下的協議私了。
6月1日下午,南京浦口區江浦街道市民廣場,一位七旬老人倒在地上,口吐白沫動彈不得,可是20分鐘內,周圍圍了一圈人卻沒人伸出援手。
12月9日,一輛82路公交車剛剛駛離站臺,一乘客突然在車廂尾部摔倒,並稱自己受傷。司機哀求乘客出來證明自己無責,看不少乘客陸續離開,他竟跪倒在馬路上,懇請乘客留下作證。20多分鐘後警察做完筆錄,童師傅在車廂內再次跪倒答謝願意作證的王阿姨等人。
5月20日,12歲的陳同學在去上學的路上看見杜金聰阿婆倒在小巷溝裡,一隻手向上伸著求救,嘴巴發不出聲音,就走上前把阿婆拉了起來。三個月後,杜阿婆一家將陳同學告上法庭,起訴狀上,陳同學被指無故撞倒杜金聰,其家屬向陳同學的父親索賠7.5萬元。困惑的陳同學向父親發出了這樣的疑問:「爸爸,助人為樂怎麼還要罰錢……」
這名75歲的老漢在南京市下關區三汊河公交站台下車時,一頭從公交車後門跌倒在地,當場爬不起來。跟在身後的乘客都不敢上前救他,老漢大喊「是我自己跌的,你們不用擔心。」之後,眾乘客才上前救他。遂被眾網友稱為古稀之楷模。
12月1日,騎電動車的張女士在在南京市白下區淮清橋路口等紅燈時,一位63歲的楊老太倒在她面前,她立刻將老人扶起,事後楊老太卻稱是張女士啟動電動車時將她撞倒的,張女士無奈之下流淚跪求當街圍觀的群眾為自己的清白作證。一位賣鳥的老師傅說:「我們都勸她不要理那個老太,反正不是她撞的,直接走掉就算了。可她老實得很,總是說,自己沒撞人更不能走,走掉就說不清了。」接受採訪的市民,不約而同地說了一句話,「現在好人不能做!看到老太倒地千萬不能扶!」
徐壽蘭與彭宇在城中派出所分別做了一份筆錄,蹊蹺的是,這兩份筆錄都遺失了。而時任派出所所長盧昌斌給他的答覆是,派出所裝修,筆錄遺失。更蹊蹺的是,2007年7月6日的第三次庭審,徐壽蘭向法庭呈交了一張電子照片和據此整理出來的文本,原告方堅持這張照片就是已經遺失了的彭宇原始筆錄的電子照片。按照這張照片上文本整理出來的內容,彭宇曾經在筆錄時承認他與徐壽蘭發生相撞,不過是徐壽蘭撞的他。這件有爭議的證據最終被一審主審法官所採信。彭宇針對此證據的抗辯沒有被法院採納,理由是「被告雖對此持有異議,但並未提供相反的證據」。
2006年11月,南京老太徐壽蘭在公交站跌倒,市民彭宇將她扶起就醫。事後法院認定「彭宇與徐老太相撞可能性較大,應賠償徐壽蘭40%治療費」。案件判決後,此案唯一證人陳二春面對著攝像機大聲發出了「以後還有誰敢做好事」的吶喊……
来源:鐵血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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