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三峽集團公布首份社會責任報告
【看中國記者甄貞綜合報導】據美國之音網20日消息,中國官方首次發表長江三峽工程社會責任報告,稱這項工程在發電、航運、水資源利用以及安置移民和保護環境等方面都積極履行了社會責任。對此,外界卻對官方的責任報告提出諸多質疑。
報告稱三峽工程綜合社會效益良好
負責長江三峽水電工程的中央級國有企業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星期天(19日)發布了該工程開始近二十年來的首份社會責任報告。據官方媒體報導稱,這份報告在防洪抗旱、發電航運、安置移民和環境保護等方面提供了大量的數據,對三峽工程創造的綜合社會效益做了具體描述。報告提到,去年三峽電站提供了近844億千瓦小時的清潔能源,減排二氧化碳7066萬噸,截止去年底累計撥款840億元用於安置補償三峽移民,讓近140萬移民重建家園,開始邁向美好新生活。
中國三峽集團總經理陳飛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在三峽工程建設任務完成後,公司會做好三峽移民的後期扶持,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三峽工程綜合社會效益遭質疑
長期關注三峽工程的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楊帆說,三峽集團公布首份社會責任報告沒有改變他對整個工程的看法。楊帆說:「三峽問題一直爭議很大。我支持黃萬里的觀點。黃萬里說,大江大河上游不適合修攔江的大水壩,主要是它會減慢水流的速度。長期下去,水的總量就會不足。就好像我們搞經濟學的人所說的,貨幣發行量取決於貨幣發行速度。如果速度慢了,那總量就不夠了。」
儘管三峽工程基本結束,長江流域各處的水利工程正方興未艾。長江三峽集團公司星期天在新聞發布會上稱公司正加快推進長江上游金沙江上四座巨型水電站的建設,這四座電站的裝機容量相當於三峽水電站的兩倍。政法大學教授楊帆認為,在三峽工程的綜合社會效益仍然受到質疑的時候加快金沙江大型水電工程的做法並不妥當。
另外,有分析人士認為,這次中國官方首次發表長江三峽工程社會責任報告,是進行「危機公關」,不能期待官方真正的解決實質性的問題。
「後三峽工程」三峽公司應負責
北京《青年時報》評論,在「後三峽工程」問題上,必須確定一個基本的法治原則和責任原則:誰家的孩子誰抱走。後三峽問題,三峽總公司及其母公司必須負總責,必須首先由它們負起各方面的責任,然後,才是由國家來兜底,而不是所有的利益公司化,所有的責任卻國家化民眾化。
《青年時報》並引用《小康》雜誌曾報導指,自從三峽大壩建起後,壩區的旅遊資源和交通道路被長江三峽旅遊發展有限公司壟斷經營:參觀的遊客每人要交105元的門票,公眾無償出錢建成的三峽大壩,成了少數利益團體牟利的「搖錢樹」;三峽總公司對三峽專用公路和壩區道路的封閉性管理經營,使得每年多達40餘萬臺的大型貨運車輛,被迫實行「水陸水」翻壩轉運,使運輸時間由陸路行走僅需半小時增加至13小時。
報導說,100多名學者專家出來呼籲,要求還路於民。而在「後三峽工程」問題上,也還沒有看見三峽總公司及其母公司在其中的具體責任和義務。而國家審計署剛剛公布的審計報告稱,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多計負債2.5億元,少計利潤4588萬元,為職工購房墊款超2億元;在可行性研究不充分的情況下,投資10.68億元建兩座抽水蓄能電站,目前均處停滯狀態。企業社會責任未予承擔,千方百計自肥已屬明顯。
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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