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火問責:死亡人數仍是謎,失蹤人員?(圖)

作者:甄貞 發表:2011-06-08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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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21日,上海靜安區區委書記龔德慶在致哀現場痛哭。2011年糾責結果是:靜安區委書記龔德慶受黨內處分

【看中國記者甄貞綜合報導】據華龍網8日消息,去年11月15日,上海靜安區一棟居民樓發生大火,58人死亡。上海靜安區區長張仁良、副區長瀋敏被免職,上海市分管建設的副市長瀋駿被行政記大過,靜安區委書記龔德慶受「黨內」處分。坊間不禁質疑,死亡人數至今成謎,那些失蹤人員呢?不僅如此,官方的三套賠償方案也惹來受災人員的爭議。

上海大火死亡人數至今成謎

去年11月15日,上海靜安區一棟居民樓發生大火,58人死亡。日前,上海靜安區區長張仁良、副區長瀋敏被免職,此外靜安區多名局級官員亦被免職,上海市分管建設的副市長瀋駿被行政記大過,靜安區委書記龔德慶受「黨內」處分。上海市委書記俞正聲曾表態,對上海大火責任人絕不能迴避,更不能輕易放過。去年底,靜安區建交委主任高偉忠、靜安區建交委綜合科科長周建民和靜安區建交委建管辦副主任張權因涉嫌濫用職權罪等,已被立案偵查並刑事拘留。

事故發生後,上海靜安區建設總公司、靜安區建築工程監理有限公司、上海迪姆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佳藝建築裝飾工程公司等責任單位的相關負責人即被刑事拘留,火災現場相關施工人員也被刑事拘留。火災後,國務院派出「11•15」特別重大火災事故調查組,最終調查處理結果目前尚未正式公布。

追責之路難尚無公布失蹤人員

21世紀經濟報導指出,行政案件專職律師袁裕來評價說,「官員問責應當在案件當中主管部門責任認定清晰的情況下進行,量罰得當,而不應是旨在安撫民意情緒的權宜之計」。在袁裕來看來,按照問責程序,除了公布問責結果外,相關部門還應該公布案件的詳細情況,例如規劃、消防等具體環節的責任情況,再公布問責結果。「這樣才是既對受災居民負責,也對被處分人負責。」

對於上述問責方案中的多名官員被建議免職,袁裕來認為,免職不等於撤職,這是一種結果尚未出來的決定,「比如升職之前也會將原職務免去,免職只是一種組織措施,並不算承擔法律責任的處理,也不算行政處分」。

據財新網消息,截至2010年截止11月16日晚間,上海靜安區整個失火大樓的搜索行動結束時,仍有數十人未聯繫上。而火災發生後,上海市靜安區共接到向街道等單位申報的失蹤人員56人。坊間稱,難以忍受政府對民眾敷衍了事的做法,如果有誠意,就應該公布失蹤人員的消息和造成這場大火災的真實原因。

三套賠償方案爭議

11•15大火之後,靜安區成立了善後處置小組,最先出臺的是對遇難者的補償。2010年11月23日,上海市政府宣布,膠州路728號失火大樓每位遇難人員將獲得約96萬元賠償和救助金。其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賠償65萬元,政府綜合幫扶和社會愛心幫扶等賠償31萬元。非上海市和上海市戶籍遇難人員按照同等標準賠償。

對於燒燬的房屋的賠付,原上海靜安區區長張仁良當時表示,房屋賠償問題將按照「市場價格、全額賠償」的原則進行。財產損失理賠工作將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由居民自主選擇、委託第三方機構實施家庭財產評估,為依法賠付提供依據。到今年2月大火百日祭時,仍居住在賓館的728號失火大樓居民聯名寫信,敦促問責與房屋賠償計畫盡快出臺。

善後小組將貨幣賠償金額定為評估價乘以1.5,其委託的上海市房地產估價師協會房地產專家委員會對失火大樓進行評估,評估價為3萬元/平方米,但失火大樓居民認為這一評估價遠低於該地段價格。在5月22日的最終稿中,這一貨幣賠償價格被修改至5.1萬元。「無論是4.5萬元還是5.1萬元都是沒有依據的,是否符合原先約定的市場價全額賠付?評估機構也是安排好的,我們沒有選擇」,6月7日,一位不願具名的受災居民表示,部分居民曾希望重新自己選擇評估機構,但未能實現。



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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