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專欄文章「推動中國CPI上漲的最大因素是什麼?」發表後,曾收到一些學界朋友和網友的商榷意見。依照傳統經濟學教科書的推理,有人認為,中國政府稅收高速增長,會減少居民家庭的收入,抑制「總需求」,從而有助於遏制CPI上漲的勢頭;也有人認為,只要政府沒有提高中國經濟總體的稅率,稅收的增加就不會推升CPI。有人還堅持認為,近些年中國政府並沒有提高任何稅率,由此得出結論說,中國政府稅收和財政收入的快速增加,並不會推高中國的CPI。從這些評論意見來看,中國政府稅收的高速增長,到底是有助於抑制中國目前的通脹勢頭,還是實際上在推高CPI,似有進一步探討的必要。
近年來中國政府的稅收和財政收入超高速增長,已經是不爭的事實。自1994年實行分稅制改革以來,中國政府的財政收入增速幾乎每年都是中國GDP增速的兩倍。在2009年,即使受世界經濟衰退和中國外貿出口急劇下滑的影響,中國政府財政收入仍有11.9%的增長。2010年,中國政府財政收入增速攀升到21.1%,為全年GDP增速的204.85%。2011年,中國政府的財政收入顯然又進入了超高速增長的軌道,1到4月份,同比增幅竟高達33.2%。
儘管自2008年下半年以來,中國政府除在一些城市試點推出房產稅外並沒有增加新的稅種,國家稅務總局也沒有提高任何現有稅種的稅率,但是,扣除GDP增長和通貨膨脹所導致的各級政府財稅收入增加的貢獻因素,2010年以來中國政府的稅收增速是GDP增速的兩倍到三倍的事實本身,實際上就表明中國政府的實際稅率確實是大幅度增加了。
為什麼如此?道理說來簡單。儘管近幾年政府沒有提高任何稅種的名義稅率,但是,由於目前──或言之前──政府定的稅率太高,大多數企業和商店都有某種避稅、逃稅甚至「偷稅漏稅」的方法和措施,用稅收學的專業術語來說,在「實徵稅收」與「應徵稅收」之間實際上有一定的差距。在此情況下,一旦稅務局來企業「加大稅收執法」來了,或通過「稅收大稽查」來完成上級稅務部門所下達的徵稅目標,每個公司、企業和商店總不會讓稅務人員來公司一趟而「空著手回去」。結果,稅務人員來的越勤,稅收稽查越多,稅收「徵收率」也自然會提高,從而實際上提高了相對於國民經濟整體而言的「稅率」。不然,人們就沒法解釋在政府的稅率沒有名義上的提高但政府稅收增加卻是GDP增速的兩倍到三倍這一現象了。
從財政學和公共經濟學的教科書的基本原理來講,當然並不是所有稅收都會推高物價。譬如,一些直接稅(尤其是工薪所得稅)會直接減少居民家庭和企業的收入,從而對社會的總需求和通貨膨脹有一定的抑製作用。然而,眾所周知,在中國目前的稅制中,直接稅尤其是個人所得稅佔政府財政收入的比重很小。譬如,2010年全國的個人所得稅只有4,837億元,只佔全部政府稅收總額77,390億元的6.25%。故此,儘管2010年中國的個人所得稅增加了22.4%,但僅這一項稅收增加對抑制總需求的影響恐怕是還是微不足道的,而中國高達數萬億的灰色收入,又顯然是不受稅收增加的影響。由此來推論,如果不能說直接稅的增加對抑制通貨膨脹沒作用,至少可以認為這種抑制效應在目前的宏觀經濟格局中很小。
另一個眾所周知的事實是,目前中國稅收的主要構成是間接稅,包括企業增值稅、國內消費稅、營業稅、資源稅,以及進口商品的關稅等等。按照教科書上的教義,除非一種商品和勞務的價格需求彈性無窮大,對這種商品或勞務的增稅只會由生產廠商自己來負擔從而不推高其銷售價格外,只要一種商品和勞務的價格需求彈性不是無窮大,不管這些商品生產和流通中的間接稅的增加最終是由生產者來負擔還是消費者來負擔,最後都是要計入商品和勞務的最終價格而推動其價格上漲的。如果一種商品的需求彈性為零(如某種生活必需品,像大米、食用油、食鹽這些必需品,儘管任何單個品牌的需求彈性可能都為負,但整個社會加起來該類商品的總需求彈性卻可能接近於零),政府稅收增加多少,該商品的價格就會成比例的上升多少,且稅收負擔幾乎會全部轉嫁到消費者身上。這種由稅收負擔的增加所推動的物價上漲,在財政學中被稱作為「前轉嫁」(forward shifting),即賣方通過提高所售商品、服務和要素的價格把一部分或全部稅收負擔轉移給買方。從這個視角來推理,最近聯合利華和其他日用化工品商家的漲價行為,恐怕與這些企業的稅負在近幾年不斷增加和成本不斷上漲是脫不了干係的。
政府間接稅的增加,會推高商品的價格,應該符合財政學和稅收學的基本常識,且不管是實行「價內稅」,還是「價外稅」,結果都是一樣的。譬如,在中國目前的稅制和商業流通體制中,一種商品和服務的最終價格中究竟包涵多少政府稅收,消費者並不清楚,甚至連最後的零售商也無法完全計算得出來;而在澳大利亞、紐西蘭和加拿大等國實行明的「消費稅」這種「價外稅」制度中,消費者從超市、商店、餐館等商家打出的收銀條中就知道自己這次交易共交了多少的GST(消費服務稅)。儘管這種GST是一種明的「價外稅」,但是,對消費者來說實際上也還是一樣。以前買一件商品花10元,現在政府增了10%的GST,消費者買同樣一件商品,要花自己11元。這10%的政府消費稅,在消費者心目中,不是最後還要計入所買商品的價格之中?在中國目前這種以間接稅為主的稅制中,普通消費者根本不知道買一件商品中所含的消費稅和其他形形色色的商品生產和流轉環節中的間接稅到底有多少,政府的消費稅和各種間接稅隱而不彰,顯然是一種「價內稅」。既然是「價內稅」,且稅率很高,且還在增長,物價還不會最終被推高?到這裡,人們自然就能理解為什麼一些在國內商店售出的商品(包括在中國生產的商品)的價格要比發達國家還要高很多的最終原因了。
講了許多財政學和公共經濟學的ABC,對廣大非經濟學專業的網友來說,可能仍然覺得難以理解。這裡我們不妨舉一個極其簡單和抽象的例子,大家就能直觀地知道政府稅收增加是如何推高CPI的了。假如一件商品的價格需求彈性既不為零,也不是無窮大,而是一種需求曲線斜率為負的一般商品,再假如在增稅前這種商品價格是10元,市場銷售1,100單位,那麼簡單算術是消費者支付11,000元,生產者得11,000元。現在政府要向每單位商品「增」(當然是通過「征」而來的「增」)收3元的稅,而增稅後的實際銷售價格是12元,但生產者現在每單位只能獲得收益9元(假如他計算到如果賣13元的價格而把政府稅負全部轉嫁到買者頭上會銷量大減而更加不合算,因而決定減少自己的售價)。如果增稅後該商品銷售量是1,000單位。增(征)稅後,政府稅收得3,000元,消費者支付12,000元,生產者則只獲得9,000元。結果,在政府徵收的3,000元稅收中,消費者負擔了2,000元,生產者則負擔1,000元。這樣一來,儘管政府「增稅」確實是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總」的商品需求(減少了100單位的銷量),但是價格卻被推高了20%。
在現實中,政府增稅的宏觀經濟效應,顯然要比上述單一商品稅負的增加推動物價上漲的例子要複雜得多,但是,在中國目前這種以商品流通環節的間接稅為主要稅收來源的體制中,政府稅收的超高速增長是近些年中國CPI上漲的一個重要推動因素,這一判斷應該大致沒錯。
如果認識到稅收超高速增長是中國CPI上漲的一個主要推手這一點,政府決策層似應認真思考一下貨幣政策步步從緊(商業銀行的法定准備金已經達到21%的歷史高位)但CPI卻仍然居高不下的其他原因了。至少,一方面央行貨幣政策在從緊,發改委又在用一切可能的手段控制物價;另一方面政府財稅部門卻不斷加緊收稅,導致政府稅收和整個財政收入高速增長,政府的財政支出和投資也仍在繼續膨脹和擴張,銀行貸款也因而仍居高不下。把這兩方面合在一起看,能說政府有前後一致的治理通脹的宏觀經濟政策?
来源:華爾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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