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麼叫街頭政治?
百度百科:「街頭政治」,通常指某些政治勢力為達到一定政治目的,發動群眾走上街頭遊行示威,衝進政府部門的活動。具體表現有:張貼標語,散發傳單,遊行集合,舉辦街頭討論會或組織辯論演講,發起街頭簽名運動,搞群眾性串聯,罷工罷課,靜坐絕食,佔領廣場,圍困政府機關等。從上世紀80年代以來發生在世界範圍內「街頭政治」的現實看,它實際上已經成為美國推行霸權主義、拓展其勢力範圍和在別國建立親美政權的有效工具。
——中國傳媒大學當代國際問題研究中心
二、中國公民享有憲法規定的全方位自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
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這就是說,中國公民的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是中國憲法規定的並賦予中國公民的全方位自由。
三、街頭政治是中國公民依法享有的自由
街頭政治無非是中國公民把中國憲法規定的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在特定的時間、特定的地點、特定的條件下,由特定的人群全方位的集約化的依法享有並充分享受的公民群體行為。
四、妖魔化街頭政治是違憲言論,制止街頭政治是違憲行為
近來歪嘴傳媒和馬屁文人多方妖魔化街頭政治,多人發表文章要求政府制止街頭政治,這些都是違憲言論;如果政府有關機關予以制止街頭政治,那麼這樣做就是違憲行為。
歪嘴傳媒和馬屁文人故意把街頭政治與街頭暴力、與街頭違法行為混為一談,故意妖魔化街頭政治,故意為制止或圍堵街頭政治製造藉口;這是故意混淆政治是非,故意混淆法律是非的言行。
官方傳媒所讚美的「五四運動」、「一二九運動」、「四五運動」是街頭政治;官方百般迴避的「西單民主牆運動」、「六四民主運動」是街頭政治;官方怒不可遏的「法輪功四二五事件」、「拉薩三一四事件」、「烏魯木齊七一五事件」是街頭政治;儘管,有的事件有時發生了流血事件,但它不是街頭政治的過錯。
五、中國集會遊行示威法成了禁止公民集會遊行示威的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自1989年10月31日公布施行以來,從來沒有依法施行過,它始終束之高閣,可望不可即。
中國各級公安機關一直對依法申請進行遊行示威的公民個人或公民利益共同體採取行政不作為的做法:它既不受理公民的遊行示威申請,又不給公民不許可遊行示威的書面通知書,更不給不受理公民遊行示威申請作出任何解釋;它只是一味地強行制止公民個人或公民利益共同體依法享有的遊行示威自由。公安機關這種行政不作為,都是違憲違法行為。
中國各級公安機關如此行政不作為,致使什麼是合法的遊行示威?什麼是不合法的遊行示威?連他們自己也說不清楚,也解釋不清楚。結果只有一個:中國沒有合法的民間遊行示威,只有民間遊行示威在「不合法」的進行。如此而已,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就成了禁止公民集會遊行示威的法律了。
六、公安機關與其制止還不如保障公民享有遊行示威自由
中國各級公安機關,與其花費大量的警力、警車、警械、警犬來制止或圍堵公民個人或公民利益共同體依法享有的遊行示威自由,落個違憲違法名聲,還不如使用同樣的警力、警車、警械、警犬來保障公民個人或公民利益共同體依法享有的遊行示威自由。
如此這般,中國各級公安機關才對得起中國納稅人即中國人民對自己的養活;如此這般,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才能成為中國公民依法進行集會遊行示威的法律,才能成為中國公民依法進行集會遊行示威的保護神;如此這般,中國憲法與法律才能成為中國人民心中的神聖與行為的鐵則。
七、街頭政治是不可或缺的行為政治
政治是經濟、社會及文化的集中體現;公民政治權利是公民經濟權利、社會權利及文化權利的集中體現;不講政治、不講公民政治權利,公民經濟權利、社會權利及文化權利就無法自我保護、自我實現、自我創造。
當民意代表的議會政治不能充分代表或不能代表人民願望、訴求和利益的時候,街頭政治就是公民個人或公民利益共同體自我實現、自我保護、自我創造自己的願望、訴求和利益的自我行為;它是對議會政治的暫代或補缺,這是人民不可或缺的行為政治。
當權貴集團的密室政治傷害或剝奪人民的願望、訴求和利益的時候,街頭政治就是公民個人或公民利益共同體自我實現、自我保護、自我創造自己的願望、訴求和利益的唯一可靠的自我行為;它是對密室政治的抗議或抗爭,這是人民不可或缺的行為政治。
八、還中國公民自由,街頭政治納入法治軌道
中國政府應當而且必須把中國公民的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還給中國每一個公民,這是中國政府不可推諉的法定責任,是中國政府責無旁貸的法定義務。
同時,中國政府也應當而且也必須把街頭政治納入中國的法治軌道,這也是中國政府不可推諉的法定責任,也是中國政府責無旁貸的法定義務。
還中國公民自由,街頭政治納入法治軌道,這裡只有一個總被歷史反覆證明的真理即:
* 中國公民的民生與民主、人權與自由、願望與訴求、尊嚴與財產、利益與福利的真實享有、切實兌現、永遠持有,是離不了公民街頭政治的。
* 中國進步,民族昌盛、公民幸福,是離不了形形色色的維權街頭政治的。
* 中國民選國家主席和政府總理,是離不了全國性的選民街頭政治的。
* 中國民選各級地方政府主官,是離不了地方選民街頭政治的。
總之,中國穩定和諧與公民街頭政治是並行不悖的,是相互支撐的。
九、公民自由與街頭政治不是中國的洪水猛獸
中國公民自由與公民街頭政治都在中國憲法和法律範圍內享受併進行,都在中國政府強力機關保護和保障下享受併進行,公民自由與街頭政治永遠不會成為中國的洪水猛獸,這有中國歷史典籍來證明。
請歪嘴傳媒和馬屁文人讀一讀中國的兩篇文言文:
1、《周厲王止謗》;
2、《鄒忌諷齊王納諫》。
當你們讀完《周厲王止謗》以後,就會懂得「防民之口甚於防川」的道理和事實,就會懂得防民之自由更甚於防川的道理和事實,就會懂得防民之口與防民之自由才是中國的洪水猛獸的道理和事實。
當你們讀完《鄒忌諷齊王納諫》以後,就會懂得「令初下,群臣進諫,門庭若市。數月之後,時時而間進;期年之後,雖欲言,無可進者。」的道理和事實,就會懂得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公民自由與街頭政治不會成為中國的洪水猛獸的道理和事實。
以上是一家之言,文責自負,請有識之士不吝指教。
高洪明(北京)
手機:13522267658
2011年3月10日
来源:讀者投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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