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記者萬厚德綜合報導】當全球將貿易焦點集中在北京的匯率政策上時,歐盟針對中國的公共採購合約政策開闢了另一個新的貿易戰場。
中國的公共採購合約政策限制了投標廠商的資格,要求其商標與技術都必須在當地註冊。而這項舉措也同時成為將外國廠商驅離中國的工具。這也就是為何於10月27日成員國向歐盟官方提出的公共採購公平交易訴求事項,已成為歐盟一項新的貿易政策支柱。
公共採購法 外商:中國略施小惠
據《華盛頓郵報》報導,中國的公共採購規定,是一系列廣泛為提升中國廠商自主創新能力,藉以擺脫廉價勞力密集工業困境的作為之一。但是這項措施卻引發了國外科技公司的強烈抗議,他們抱怨中國的公共工程採購法,對國外廠商而言,只是略施小惠,但對自家企業,尤其是國企,卻是恩澤廣被。外商表示,在對中銷售上,他們面臨了許多如高山般的阻礙,特別是嚴厲的標準法規、檢驗與地方認證。
雖然中國當局一再否認在採購上對外商存有歧視,但是這些規定卻助長了地方政府的氣燄,在價值數一億美元的採購合同上,任意的驅離外商。這也讓歐盟在策略上有了轉變。
相較於美國,歐盟在對中貿易事務上,多採取較為溫和的策略。不過,在面臨中國大量出口導致失業率激增的壓力下,這項溫和的策略正逐漸改變。歐盟與企業領導人已日漸公開的批評中國,並將可能引發的報復擱置不理。
中國在去年出臺的採購法,將高科技裝備之採購侷限於本國開發的科技範疇。這項舉措,促使外國公司在美國、歐洲和亞洲共同做出前所未有的投訴。
GPA政府採購協議 美歐促中加入
歐盟官員表示,他們希望這些抗議的壓力得以讓中國加入於1996年WTO的41個成員國所簽署的政府採購協議。中國是在這項協議包裹談判中幾個重要新興經濟體的一個,而這項協議的簽署所產生的刺激性消費,將使得政府的經濟角色更為重要。
隨著九年的多哈回合貿易談判暫時遭到擱置後,「諸多國際貿易談判中唯一僅存的就只剩下GPA協議」,瑞士聖嘉倫大學的貿易經濟學者西蒙指出,「這是項有著清楚的企業組織贏面的交易,它並非是無形的。」他說,焦點定位在開發中國家的農業與市場開放的杜哈回合談判,從來沒有獲得世界級大型公司的支持。
美國也同樣呼籲中國加入GPA協議,但是,目前看起來歐盟可能更具有說服力。一位WTO的官員表示,這是因為美國眾議院1月29日在通過8,190億美元的經濟刺激法案時,附帶《買美國貨條款》(Buy American Provision),被敏感的國際社會視為貿易保護主義勢力開始抬頭,進而損及了它的經貿地位。相反的,除了軍事設備採購外,歐盟立下規定,禁止27個成員國彼此之間採取貿易保護手段,同時,這項規定也延伸至包括美國與中國在內的非歐盟成員國。
今年接任歐盟貿易專員的比利時籍卡洛德.古赫特明確聲明,歐盟的貿易策略,將成為今年的政策指導方針。聲明中以尋常的語言呼籲在2011年底前完成杜哈回合談判,內容包括更多的綠色科技、雙邊協議,以及開放服務貿易業。
但是對中國而言,這又有何新意?歐盟的這項策略強調,「已開發國家以及大型新興經濟體,必須接受公共採購市場對等開放的原則。」後者,指的正是中國。
有限度開放 中國:著眼技術升級
因衰退所引發的壓力,正迫使歐盟為它的企業拓展更大的市場。而中國為刺激經濟所展開規模達586億美元的大手筆基礎建設計畫,則成為歐盟大型企業的首選目標,這些企業包括德國西門子AG、法國阿斯通SA,以及空巴始祖的歐洲航太防衛公司。
一位中國的官員在布魯塞爾指出,中國之所以要求參與公共合約投標的廠商必須在中國註冊,最主要是為了激勵技術升級,而如同波音與空中巴士,美國與歐盟也積於同樣的理由給予補貼。
中國總理溫家寶近日強調,「在政府採購上,無論是外國投資公司抑或本國公司所生產的產品,中國政府都一視同仁,同等對待。」
中國兩兆市場 歐盟聚焦公平性
歐盟的官員與企業領導表示,對大型且具規模的公司而言,情況尚可忍受。在中國擁有61個駐辦的西門子的發言人馬克.朗根道夫表示,「我們與中國政府的關係良好,西門子在中國已有130年的歷史,同時擁有43,000名的本地員工,在當地,我們已被視為中國公司。」
但是,對於多數的公司而言,中國的公共採購合同政策「大體上並不是一個好消息」,法國阿斯通公司前任總裁,也是目前公司駐布魯塞爾歐盟辦事處關係代表表示,「這是一個約束,我們必須學習如何因應。」阿斯通公司在中國有8,000名員工,每年在當地的營業額約在15億美元。
GPA協議對於合同上的非歧視性保證額度門檻,在建設項目上需超過760萬美元,在服務合同上需超過50萬美元。根據總部位於布魯塞爾的一個遊說集團所出版的《歐洲商業》研究報告顯示,中國每年的公共採購合同金額約在2兆美金。
但是法律專家表示,GPA協議充滿漏洞。
GPA協議中的附件充斥著數百個例外。舉例來說,歐洲不必考慮美國本土公司對提供空中交通管制裝備的競標;歐盟與加拿大互相關閉了他們的電腦與辦公室用品的市場;而軍事消費幾乎永遠受到豁免。
GPA協議提供成員國在WTO組織架構上擁有一個合法的求助管道,當成員國所屬公司因不公平待遇而在公共採購競標中失利時。當歧視發生時,成員國有權力啟動報復性制裁。但是,這項制裁行為自2001年美韓工程標案對抗以來,僅使用了三次。強制性的改善做為,是這一輪改寫GPA的關鍵目標。
質疑開放 歐盟保護氛圍濃
一位WTO官員表示,刺激資金的成長激勵了當前改革政府採購協定的意願。兩週前在日內瓦集會的貿易談判專員表示,他們希望完成兩件事:擴大GPA協議涵蓋面,以及中國加入GPA協定,而這項協定是中國政府早在2001年簽署加入WTO時即與承諾。WTO官員表示,今年七月,中國公共工程採購合約所釋出的額度被視為不足,因為這些額度僅只包含了中央政府與富裕省分,以及主要的國營企業。中國官員表示,他們將於2011年6月期限以前,重新檢討額度。不過,官員強調,新的檢討建議必須符合國內實際的經濟情況。
在10月27日中歐峰會上,北京對開放政府採購一事仍對歐洲公司持保留態度。歐盟在峰會上希望中國能夠分階段將地方政府列為採購實體,進一步降低過渡期市場准入門檻,並擴大採購清單包含的貨物和服務範圍。這三項要求也正是中國和美歐等西方國家在GPA談判中的焦點所在。歐盟希望在2012年之前完成中國加入WTO《政府採購協議》的全部談判。
中國當局雖然於今年七月新增加了15個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為中央一級政府採購主體,調低了市場准入門檻,並將過渡期由十五年縮短為五年(過渡期間准入門檻將逐年降低),並擴大了服務類和工程類清單包含項目的範圍。不過基於採購許可權,清單仍未將地方政府等「次級中央實體」列為採購實體。歐盟對此認為,一些如上海、杭州等非常富裕的城市,可以先採取分階段開放的方式進行。
歐盟中國商會表示,目前GPA成員國的採購清單都採「負面表列」,僅列出不包括在政府採購協議中的產品和服務項目,而中國提供的則是「正面表列」,即僅列出包括在政府採購協議中的產品和服務項目,而該清單涵蓋範圍卻又十分有限。
歐洲議會成員普遍認識,部分第三國企業可以在歐盟市場贏得大額合同,但歐盟企業在這些國家卻很難獲得相等機會,甚至無法參與競爭,這讓一貫標榜「開放市場」的歐盟內部認為,如果某些國家不對歐盟開放市場,歐盟市場是否仍需無條件向這些國家開放。
在此一反對開放的氛圍下,承受部龐大壓力的歐盟委員會可能因此出臺一些「防範性」措施,調查外來投資,糾正歐盟與第三國之間的市場開放不對等問題。新的貿易保護戰爭,或將繼美中之後在中國與歐洲之間蔓延。
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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