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記者甄貞綜合報導】廣東順德北滘中學一名高三語文教師因為在天涯小區上發表了描寫東莞桑拿行業的網路小說《在東莞》而被警方帶走,東莞警方認為他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不少評論者認為,男教師是因「言」獲罪。
是「傳播淫穢物品」還是搞文字獄?
東莞市厚街鎮公安局警員從佛山市順德的北滘中學抓捕了教師袁磊,將其帶回東莞後,刑事拘留於東莞第二看守所。警方理由是,這名在業餘時間,以筆名「天涯藍藥師」在網路上連載小說《在東莞》的高中語文老師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東莞警方對媒體表示,「袁磊所寫的網路小說引起了東莞警方的注意,該小說傳播影響較大」。警方認為,該小說「損害了東莞的形象,已經達到追究刑事責任的程度」。
不過,袁磊的小說是否真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目前只有警方的單方論定;消息傳出,網路輿論聲伐:「這是繼謝朝平以後,又一個極其惡劣的文字獄案例。」
袁妻:只是一個現實批判性質的小說
袁磊的妻子阮芳介紹說,這部小說是2009年6月份開始寫作,一共花了近4個月時間,原名《80年代———睡在東莞》,一共155節,39萬餘字。在天涯論壇連載後,點擊超過兩百萬,先後有十餘家出版社要求出版此書。書稿的一審二審都通過了,三審卻始終無法通過。後來天涯雜談的版主建議更改個別敏感字眼,小說名稱也確立為《在東莞》。
阮芳認為:「這個小說,完全不涉及色情,只是一個現實批判性質的小說。」雖然小說描寫東莞桑拿行業,但他本人從沒去過桑拿場所。《在東莞》小說主要描寫東莞的桑拿色情行業的商戰及從業者的情感,雖然描述性工作者的生活,但並不聚焦於性描寫,筆調幽默,文筆頗有特點。
天涯版主:《在東莞》是文學作品
天涯「舞文弄墨」板塊的首席版主「蜘蛛1」表示,這部小說描寫「東莞的城市生活,有揭秘桑拿行業和夜生活內幕的性質」。他強調,「《在東莞》是文學作品,不是黃色小說。如果是黃色小說,我們也早就刪除了。」
北京律師:是否淫穢物品不應有警方判斷
關注與媒體維權和表達自由的北京律師周澤認為,中國《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條明確規定:「包含有色情內容的有藝術價值的文學、藝術作品不視為淫穢物品。」周認為「是否淫穢物品,應該交給文學藝術專家去判斷,而不應該由警察來判斷。警方簡單將一個作品認定為淫穢物品可能損害創作自由。」事關創作自由,需慎之又慎。
對此事件,網友認為,顯然袁磊的《在東莞》是因為揭露了社會現實,惹來當局的不滿,才私用警方的力量,這完全是因「言」獲罪。
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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