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人禍大於天災的吏治

發表:2010-07-28 12:58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0個留言 列印 特大

福建泰寧,這個半世紀來從未進過洪水的小城,卻在20天內兩度陷入汪洋。洪水來臨前,居民沒有接到任何通知,預警系統似乎癱瘓了。突襲的洪水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19.1億元——相當於泰寧縣2009年財政一般預算收入的18倍,而這還僅僅是第一次洪災的統計數字。

釐清是天災還是人禍

20天內小城兩度陷入汪洋,暴露了什麼?泰寧人認為無非兩大原因:一是天災不可抗拒;二是「人禍」有肆無恐。必須先釐清天災與人禍的因果關係,如此才能找準責任、落實懲罰和問責到底。

以前,儘管大雨傾盆、山洪暴發,可是大水總能因勢利導繞城而過泰寧。而今大雨一來,山洪就奔騰進城,這不是「擋水」之患嗎?這就與「人禍」密不可分。因為水土流失導致河床升高,建站填河構建著眼前的繁榮,「水漫金山寺」就會是遲早的事。

據報導,泰寧水土流失嚴重,緣於該地森林被大面積砍伐。2008年以前,泰寧縣每年的林木砍伐指標均在20萬立方以上,加上盜砍、超指標砍伐,實際砍伐林木量可能在40萬立方以上。2009年後,泰寧提出旅遊二次創業,每年林木砍伐指標下調至10萬立方,但實際砍伐量遠遠超過指標。而泰寧急功近利的小水電站也在助紂為虐,卻忽視了逢山開道、遇水搭橋等的水利大問題。

造成水土流失的決策

泰寧建設水電站的最初目的是為「改善城區沿河兩岸景觀、提升城市品位」,現在卻把洪水「提升」到城裡來了,這不是決策重大錯誤,是啥?政府錯誤的決策施政,導致小城物毀人亡大災難,危害比任何刑事犯罪都大千倍、萬倍,難道不該法律「大刑伺候」嗎?可至今仍然無人「領罪」。

遺憾的是,政府錯誤決策往往不需要任何法律成本,錯了就當「社會試驗」,對了就拿來炫耀政績。假若像建築安全質量一樣,實行責任終身制,哪個領導還敢不科學決策施政?

人禍大於天災,緣於責任捆綁缺位,因而,政府決策和施政都要與責任終身制緊密「捆綁」。拆去「人去責空」的後院,逼迫領導決策、施政「前思後想」,各級領導再牛,也不敢拿烏紗、飯碗做賭注。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旺報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