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新疆的嚴重事件,儘管目前真相仍不清晰,但情形之慘烈,生命損失之重大,舉世震撼!令人悲哀,也發人深思。
由於當局一方面綿密地封鎖相關信息,另一方面選擇性地釋出並刻意渲染部分信息,外界所獲資訊嚴重不對稱。在這種情況下,我認為同胞們一應仔細關注此事,持續追蹤事件的全部真相。二要保持清醒冷靜和獨立思考判斷的能力。
遇到重大事件,在資訊開放的法制社會,公民天經地義要認真探尋事實真相,獨立多元的媒體也責無旁貸地對真相窮追不舍,滿足公民的知情權和監督權。正是這種民眾和媒體的雙重監督反過來才保證和維護了政府的公信力。因而政府執法的公開,公信和公平是正義得以維護的關鍵。可以說,民眾獲知真相的難易直接反映了社會正義和政府的公信力,也反映了該社會的政治文明程度。一個國家是否真正現代化,是否真正受世人尊敬,不在外匯存底有多少,也不在GDP有多高。而在於她如何面對真相,在於其政府是否有公信力,在於她的民眾是否有追尋事實真相的意識和能力。如果一國民眾雖具虛高的道德正義感,但卻習慣於迴避和拒絕真相,任由真相被扭曲閹割,輕易地就隨風起舞,感情用事,那麼正義和誠信在這個社會必然是缺損的,只能說這個國家離現代政治文明還相去甚遠。
因此,關注這一事件首先要緊緊盯住事實真相,因為沒有真相就沒有正義可言。我們決不容許忽略事實判斷,而任由價值判斷來取代事實判斷。
沒有言論自由就沒有事實真相
真金不怕火煉,真相不懼眾言。言論自由的切實保障和獨立多元媒體的實際存在,是真相的守護神。守護神若遭綁架,真相必被劫持。
此次新疆事件,真相的守護神在哪兒?
當局在第一時間,切斷了相關地區的網際網路和手機通信。這種做法,已是當局處理所謂"突發事件"的標準程序。值得指出的是,政府這一作法明顯是踐踏憲法和濫用權力。人民的通訊自由受憲法保護,政府無權隨意剝奪。難道手機網際網路只是在處處"鸚歌燕舞"時給小民發"紅色短語"用的?一當發生關乎民眾切身利益,"主人翁"理應監督關注的事件,通訊自由就可以被任意剝奪?中國政府完全掌有電視,電臺,報紙等強大的公共媒體,切斷網際網路手機的所有理由不過是強詞奪理,只能解釋為政府需要不受制約的行事環境,可以為所欲為而無須顧忌輿論。再從用戶權益的角度講,切斷網際網路和手機的作法也是對用戶權益地野蠻侵犯。"突發事件"中,廣大用戶最需要聯繫親人,問報平安。但這種作法尚沒受到應有的質疑和法律上的挑戰,道盡了眼下的民弱官強,權大法衰的現實。
再看獨立媒體,大陸境內不存在,自不必多言。應對境外媒體,當局也發展出一套辦法:無論事件有多"突發",境外媒體在關鍵時刻以前總被乾淨清除,"話語權"由"喉舌"獨家搶奪。同時,再動用一切力量圍追堵截來自民間的現場圖像資料,防止其流入網媒和國際。掐斷第一手信息資料源,讓國際媒體處於信息資料飢餓狀態。再揪住國際媒體在"飢不擇食"狀況下的可能甚或可疑(不排除故意陷構)疏失展開圍攻,詆毀獨立媒體信譽。在局勢得到控制後,再選擇安排外媒在嚴格限制的條件下,對精心挑選的場所和對象組織報導採訪。讓自由媒體進行不自由報導。
在言論自由和獨立媒體被封殺的情況下,質疑政府行為,追尋被劫持真相,應該是現代公民意識的第一本能反應。人們不禁要問,既然這麼使勁地封殺言論和媒體,政府宣布的"真相"究竟有什麼貓膩?
有知情權才沒有"不明真相"的民眾
每遇有重大事件,當局的慣常說法就是由"不明真相"的民眾受少數壞人挑唆所為。
少數人能一再地挑唆成功,不正好說明瞭黨嚴密掌控的輿論工具無效無能嗎?讓輿論透明一點行不行?
動不動就有成千上萬的"不明真相"民眾,不正好說明瞭老百姓的知情權沒有落實,是被誰給剝奪了?總不會是境外敵對分子吧?把知情權還給老百姓成不成?
政府如要招標上馬個工程,現在的老百姓都知道要求有透明度,不能黑箱操作。事關乎國家穩定,民族團結的大事,事關乎數百人生死的嚴重事件,就可以這麼不明不白,黑箱操作搞定了?老百姓反到不能有知情權了?主人翁不是這麼個當法吧?
打個比方說吧:主人請(姑且不論是否是主動請)了僕人來管家,平時的油鹽醬醋流水帳,不讓主人過目也就罷了。今兒個在僕人的管理下主人家裡出了大命案,死者都是主人家庭成員。主人總該問個詳情吧?如果該僕人說:皆因鄰家挑唆,親戚鬧分家所致。主人總得調查對質吧?要是僕人顯然也抄了傢伙動過武,然後又嚴封眾人之口,既不許親戚對質,也不讓鄰里見證,還告訴主人說一切依本僕所說為準。那麼,這僕人是不是也太霸道了點?是不是還欠主人個說法?
新疆7.5事件上政府無疑欠老百姓個說法。
請實事求是地告訴老百姓:最初維族群眾的遊行抗議是否和平?遊行抗議的訴求是要求獨立還是要求公正處理韶關事件?有關方面是如何處置的,具體過程怎樣?有沒有開槍射殺示威者?維族人襲擊漢人是否是在開槍射殺示威者之後?維族死難者中有多少死於槍擊?雙方確切的死難人數是多少,等等。傷亡能否由國際紅十字會查證核實?事實能否由人大,政協展開獨立調查並邀請公正媒體和民間人士參與?
新疆7.5事件的所謂"定性"不是三五人關上門,把調子往上猛升就能"定"得下來的。經得起歷史檢驗,能夠被國內民眾和國際社會接受的結論,必須是在公開,獨立,有公信的調查之後。
在一切重大事件上,人民的知情權必須得到保障。主人翁"不明真相",必定是惡僕欺主。
来源:C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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