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遇難學生家長維權被指竊密

作者:海藍 發表:2009-04-02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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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汶川大地震中,北川中學兩幢教學樓倒塌,大約千多名學生遇難。部分遇難學生家長認為,學校建築物存在豆腐渣工程,導致多人死亡,他們根據蒐集到的證據向政府請願或傳媒披露,卻被國保人員以竊密罪警告。(海藍報導)

一名遇難學生女家長劉女士聯同一名男家長,透過維權人士轉交豆腐渣材料給境外媒體,但被國保截獲,該名男家長聲稱自己並不知道國保利用他誘捕二人﹔維權人士遭關押數天,劉女士被國保以竊密罪作威脅。北京維權律師指,國保人員應拿出具體竊密罪的規定,不能以此威脅家長。

北川中學一名學生家長劉女士,十八歲念高一的兒子,在地震中遇難。自地震後,她與多名學生家長,把蒐集的學校違規建築材料,到地方政府各部門上訪,當局沒有處理,劉女士曾計畫到北京上訪,並與部分家長尋求法律途徑,起訴學校及承建商,但遭國保人員阻撓,電話受到監控。

劉女士接受本臺訪問時表示,由於一直沒法討回公道,去年十二月,她嘗試把學校豆腐渣材料,轉給境外媒體作報導;期間,成都一名維權人士表示可以將有關材料轉給記者。當時由於部分豆腐渣材料,在另一名北川家長母勇賢處,十二月二十四日,三人在成都會面,並一起討論如何到北京上訪作申訴,及如何把證據公布在網上。當她返回北川兩天後,母勇賢代國保人員致電約見,她對此感到懷疑,但最後依然赴約。

劉女士續說,母勇賢帶她至國保人員約定地點後,很快便離開,當時她並未懷疑整件事,是由他涉露給國保人員。其後,問話過程中,她發現國保人員已知道所有情況,包括他們曾把豆腐渣材料,透過維權人士傳給境外媒體發布,及該名維權人士的身份,以至會面詳情。

她說:他一直在迫我,不淮我走,他說幾分鐘就說完,當時是母勇賢把我騙過去,北川公安局及國家安全局就找到我們,他說幫我們轉達這資料的,包括維權的人,都是敵對組織,國家給他定姓,當時我沒看到,母勇賢說他看了,從早上讓我過去,一直到將近晩上。

國保人員向她盤問的一天中,主要問及維權人士與境外媒體是否勾結。劉女士指,國保人員把該名維權人士定為間諜,並指境外媒體為敵對組織,他們為揭中國的瘡疤,所以拿取豆腐渣材料,並勸她不可再與這些人聯絡,否則她會被控竊露國家機密。

她說:我說人家要我的東西,又不是什麼國家機密,他(國保)就說,國外的間諜,有經濟間諜,各種各樣的間諜,他們什麼都會攻擊,如果我把材料從網上傳給你,那便是竊露國家機密,他一直不讓我們跟記者及維灌人士來往。

對於國保人員以竊密罪作威脅,劉女士表示不害怕.並與他們展開辯論。她指出,豆腐渣材料不是什麼國家機密,但國保人員反駁,不想境外媒體揭豆腐渣工程的瘡疤,著她不要再向媒體提供材料。劉女士向他們表示,綿陽有核設施,假如他們是間諜,應該追查核設施資料,要豆腐渣材料有何用處,國保人員告訴她境外間諜有很多種,最後求她把維權人士的資料說出,便完成問話,但她一直表示不清楚。

劉女士被國保問話後的第二天,不願透露名字的維權人士,在成都遭另一名家長誘捕。維權人士向記者表示,一月三日,他曾接到母勇賢多個電話,指帶了豆腐渣新材料,要求他立即見面,當他去到指到地點時,多名來自綿陽的便衣警察將他押上車,並扣上手扣帶到綿陽。

他說:給我打了幾個電話,結果大家到了賓館以後,他突然在未經過我任何允許下,拉開我成都的出租車門,並向外面有一種指揮的手勢,很快便來了一大群警察,把我團團包圍.警察很快把我帶到綿陽,當時公安給我上手扣,母勇賢在其他車上,我根本不知道他任何情況,但是我認為他的動作有非常明確的指向。我在車上抗議過,按照法律,你們在成都執法,應該讓成都的警察來,把我拉到綿陽的賓館。

維權人士又表示,到達綿陽後,他被關押在一間賓館內,國保人員告訴他,有北川中學家長告發他是境外特務,所以要關押他,並出示一張沒有名字及罪名的拘留證,其後在調查過程中,他發現國保人員非常清楚整件事,應該有人向他們詳細匯報情況,他們知道家長們什麼時候跟他會面,拿了什麼材料,有那些人在場等。維權人士表示,經過三天的盤問,國保人員叫成都國保到綿陽接他離開,整個過程,他都認為綿陽國保人員違法關押。

被指涉及協助國保人員誘捕家長及維權人士,北川學生家長母勇賢回應指,他的行蹤一直受到監控,當時並不知道國保人員利用他,那天他帶了一批新的豆腐渣材料,到成都交給維權人士,他不知道國保人員跟蹤他,到達約定地點後,國保把他押上車,然後送回綿陽,連續被問話兩天。至於被問到維權人士是否被關押,母勇賢表示,他們上了不同的車,不清楚他的情況,其後失去聯絡,不知道他是否被關押。

他說:我根本不清楚他們是在利用我,當時我在前面,到了成都,不知道他們什麼時候跟上我,我都不知道。我就說有些光碟給他,還有一些材料,那人的情況我不清楚,我們不是同車.各坐各的車,然後把我弄回綿陽,不是關了兩天,是叫我陪他們喝了兩天茶。

對於國保人員,利用家長誘捕維權人士的行為,北京維權律師李蘇濱表示,這是違法行為,公安人員出現執法犯法,或濫用權力,這是常見的事情,如果沒有法律依據關押任何人,屬違法行為。

另外,李蘇濱又指,北川中學的學校豆腐渣工程材料,應該不屬國家機密,假如屬於機密,也是個人機密,學生死在豆腐渣工程的學校,家長是否願意公開,這是自己的事,不涉及國家機密,對於國保的說法,是他們個人識見問題,如果有證據的話,應該讓國保人員出示有關國家機密的規定,他們不應該這麼簡單地作恐嚇。

他說:本來這個豆腐渣工程,應該曝光於天下,讓這些做豆腐渣工程的人繩之於法,或讓豆腐渣工程曝光後,才有利於我們執法機關進行調查或處理,但是個別官員或豆腐渣工程商人,相互勾結,而且還利用金錢或財勢收買執法人員。

根據學生家長的最新調查,北川中學教學樓在九五至九六年修建期間,施工員陸萬春把本該用作修建教學樓的鋼材和水泥,倒賣給附近任家坪村的農民,其中有任家坪二組的趙永貴;任家坪三組的喬祥財,喬玉斌;任家坪八組的王斌等。因此北川中學修建教學樓的鋼材和水泥均未能達到設計施工圖紙上的要求。
 
汶川大地震中,北川中學兩座教學樓倒塌,三千多名師生中,約有一千七百人遇難。



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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