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律師溫州當助手 張鑒康最後一案?

發表:2007-04-08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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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維權律師張鑒康昨日啟程前往溫州,為當地一宗刑事案提供法律服務,由於西安司法局日前已明確指令他不得受理且無條件中止一切案件,未知溫州案是否張鑒康的最後一案。

昨日傍晚,應雄偉案的主辦律師張鑒康應當事人的要求前往溫州。與往日辦案不同,由於西安市司法局強行勒令他停止執業,此次張鑒康律師既不能與法院接洽,更不能坐在法庭的辯護席上,而只能在那裡配合當地一位年青律師準備材料,等候開庭。

張鑒康在出發前對本報記者感嘆:此行與其說是辦案,不如說是一趟「良心之旅」:「當事人希望我去,我自己也想去,算是對當事人有個交代,也還個良心債。」

溫州應雄偉案是一宗普通刑事案,由張鑒康2006年6月受理,此案現已進入法院審理階段,被告人通過其親屬多次急電催主辦律師張鑒康赴溫州履行辯護職責,但張鑒康所屬的「帝意律師事務所」卻拒絕出具委託書和公函。

張鑒康:「按常規,這些手續都是由律師直接跟事務所的內勤人員交涉就辦妥了,但因為我的情況比較特殊,所裡規定我每次都要先向領導請示,等候上面發話。

4月4日,張鑒康等到的批復是:西安市司法局在接到事務所的請示報告後,當即電話下達明確指令,不管是新案還是舊案均不能接受委託,接受了委託尚未辦結的案件也得無條件中止。

原本以為雖然被非法剝奪執業資格,但所持執業證書在5月31 日前依然有效的張鑒康對該指令略感意外。

張鑒康:「當事人的妻子知道我的溫州之行受阻後,請求我一定要想辦法成行,說被告一直想見我,但沒有事務所的公函,法院不會理我,我拿不到起訴書、不能調閱案卷,更不能見被告人……」

身為該案的主辦律師卻無法履職,張鑒康深感悲哀。「帝意律師事務所」的管理層告訴張鑒康:你是正確的,但我們沒有辦法。你可以告我們,我們願意配合。

儘管一直認為事務所沒有必要屢屢將自己的辦案材料和思想狀態向上方匯報,甚至干預他去年利用週末時間前往山東旁聽陳光誠案,張鑒康表示理解事務所疲於應付國保和司法局的苦衷,暫不考慮上告。「況且,」張鑒康說,「告事務所本身得有個過程,對溫州案已經沒有什麼幫助了。」

至於被強迫停業的原因,張鑒康笑著說:「無非是我堅持按照自己的理想方式生活,認為公民自由言論是憲法權利的正常行使,把他們批評了。結果司法廳罵司法局,司法局罵事務所,事務所認為別人都好好的,就我張鑒康是律師中的刁民,掃地出門就好了。」

張鑒康:「在中國,你是什麼社會角色,就得老老實實地按照這種角色的潛規則運作,一切超越角色以外、以公民身份發表的言論和參與的行為均不被認可。」

張鑒康認為,做一個成功、安全、富有的中國律師的潛規則,是跟公檢法的貪官污吏一起吃喝剽賭,自我約束自己的言論行為。不過他說:「儘管我不缺乏那種能力,但我從心底裡鄙視那種做法,我不會自我噁心的。」

把自由,尤其是思想言論方面的自由看得非常重的張鑒康,即使在西安國保明確告訴他繼續接受法輪功媒體採訪就要蹲監獄的情形下,依然我行我素。他把這種「不配合」看作是對人的最基本權利的堅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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