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規定,只要購房者首付20%的購房款(現在改為房屋面積超過90平方米者首付30%),銀行將支付其餘80%的購房款給房地產商。因此,房地產商只須將想要獲取的巨額利潤與開發成本(包括土地、建安、稅費等)相加後除以0.8即可(首付30%的房屋除以0.7或者把由房地產商替購房者支付的10%首付款與利潤及開發成本相加後除以0.8,使真正的購房者仍然只須支付20%的首付款)。如:
假定房屋開發成本每平方米2500元(除北京、上海等少數城市的黃金地段外,其餘城市的房屋開發成本鮮有超過每平方米2500元),如果房地產商每平方米想要獲取的利潤是2500元,則:(開發成本2500元/平方米+利潤2500元/平方米)/0.8=6250元/平方米,即房價須定為6250元/每平方米;
如果更貪婪的房地產商每平方米想要獲取的利潤是16700元/平方米,則:(開發成本2500元/平方米+利潤16700元/平方米)/0.8=24000元/每平方米,即房價須定為24000元/平方米(如上海「申江名園」,同一地點,房價從每平方米6000元直漲到每平方米24000元)。
你可能要問:房地產商將房價定的這麼高,誰買呢?
答案很簡單,有一個天字號「愚蠢購房者」(其實並不蠢)——銀行。因為銀行將按照房地產商自己制定的房價的80%向房地產商支付購房款!
如上例中,一套100平方米房屋的開發成本是25萬元,貪婪的房地產商想從此套房屋獲取暴利167萬元,因此該套房屋的售價應該是192萬元,然而,他並沒有將該套房屋的售價定為192萬元,而是將售價定為240萬元(即每平方米24000元)。
他先搞一個「假按揭」:找一個虛假「購房人」,做一個該假「購房人」已付20%首付48萬元的假購房合同,然後以該假「購房人」的名義向銀行申請房貸,並在只對房地產商落實「提高效率,優質服務」的銀行的「大力協助」下,迅速從銀行獲得80%的房貸192萬元(通常僅需一週左右),使一套100平方米房子瞬間獲取暴利167萬元!
你可能又要問:虛假「購房人」總是要每月向銀行還貸的,那如何辦?
不用「擔心」,房地產商通常會從銀行套出的房貸中,拿出一小部分資金,作為每月向銀行還貸的「解套期」流動資金(即用所騙貸的銀行的錢向銀行還貸)。而此時也正是房地產商的「解套期」(所有的「騙購」宣傳將達到高潮),因為他須找一個「冤大頭」,找一個真正的購房者替他向銀行還貸,更重要的是真正的購房者還將向房地產商支付另外的20%的購房款48萬元(這是超出房地產商期望的額外暴利)。
你又要問:如果在「解套期」中,由於虛高的房價和購房者的理智,房地產商並沒有找到替他「解套」的「冤大頭」,那如何辦?
如果房地產商使盡各種花招,始終沒人上當而沒能「解套」(遺憾地是,總會有人上當,成為「房奴」),而且被拿出來用於向銀行還貸的「解套期流動資金」已用盡時,則房地產商就會果斷地使出「最後一招」——「斷供」(儘管他們銀行的朋友一再叮囑,「不到萬不得已,千萬別出此招」)!此時,銀行將通過法院收回房屋的全部所有權,成為貨真價實的「購房人」和「房東」!!
你可能要問:銀行收回房屋後如何辦?
收回房屋全部所有權後,銀行會將房屋作為二手房進行拍賣,一個眾所周知的結果是銀行通常無法收回所貸出的本金。而對於無法收回的本金(即大眾存款),銀行創造性的稱其為「呆帳」或「不良貸款」。
你又要問:銀行如果產生「不良貸款」怎麼辦?
你如果辦一個企業,因決策失誤造成虧損,那你只能是繼續「掏腰包」投資或「關門倒閉」,但銀行不需要對自己造成的損失負責!因為我們國家發明瞭一種叫做「不良貸款剝離」的「銀行解套法」。銀行如果產生「不良貸款」,可通過所謂的「剝離」,而直接轉移給專門為了「銀行解套」而設立的華融、東方、信達、長城等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四大資產管理公司無償接收銀行的「不良貸款」,然後廉價拋售或核銷),銀行既不需要以其利潤彌補「不良貸款」造成的儲蓄款虧損,更不需要「掏腰包」,以其自有資產彌補「不良貸款」的虧損(註:1999年「剝離」不良貸款1.4萬億元,其後每年又不斷對新老不良貸款進行「剝離」,至2005年累計又剝離不良貸款約1萬多億元,目前又有待剝離不良資產約1.2萬億元)。
正因為銀行不需要對自己造成的「不良貸款」負責,使銀行可以肆無忌憚向房地產商大肆貸款——反正造成「呆帳」時,只需「大筆一揮」,勾銷即可!
上有政策支持「房貸」,下有房貸產生利潤,而且靠房貸賺取的利潤又不必拿去彌補房貸本金的損失,這樣的「無本萬利」,100%穩賺不賠的生意,哪個銀行不搶著做啊!
更重要的是,房地產貸款是銀行可以按照貸款人自己信口胡扯的抵押物價值(即房地產商虛構的房屋價值)向個人及私營企業大規模發放貸款的唯一通道——即:大眾資產可以通過極其荒唐、拙劣的騙貸手法,被合法、迅速地大規模轉移至極少數人手中的唯一通道!
(真的無法想像,那些最精明的銀行專業人士,居然對如此簡單且人盡皆知的騙貸手法視而不見?!也許是這個「金融大挪移」的過程太「引人入勝」了,以至於沉浸在「機不可失,時不再來」的樂趣中?)
請看一下銀行發放房貸的速度,想像一下銀行「成就」了多少個「億萬房地產開發商」:
1998年房貸總額426億元;
1999年房貸總額1358億元;
2000年房貸總額3377億元;
2001年房貸總額5598億元;
2002年房貸總額8258億元;
2003年房貸總額11780億元;
2004年房貸總額16000億元;
2005年房貸總額急升至49100億元;
2006年僅僅上半年,房貸總額已達34000億元!
——銀行著急的說:「趕快成立房地產公司,你可以不費吹灰之力,在我們的幫助下,合法地搶走我們保管的錢!但記著一定要把房貸利息這個蠅頭小利給我們留下,這是我們的利潤」;
——銀行內的腐敗分子(如果有)更著急:「趕快成立房地產公司,在我的幫助下,你能夠搶更多的錢!反正我們銀行(包括國家)也沒有規定一次可以搶多少錢!!」
虛擬對話:
房地產開發商說:「按照您的旨意和英明策劃,我們已經順利地完成了貸款買地、建房等「空手套白狼」N部曲,在此期間,我們按照現代化的科學管理,將我們所開發的這個10萬平方米住宅小區的開發成本成功地控制在了每平方米不到2000元,我準備按每平方米10000元的價格銷售,從銀行搶出8億元,扣除2億元開發成本,我們至少可以賺6億元!」
腐敗分子說:你腦子有病啊,我們忙活了這一、二年,動用了我多少關係,多少人等著分贓,只賺6億元?!你知不知道像這種在銀行的幫助下,個人可以大張旗鼓地合法搶劫銀行的機會是千載難逢、萬年不遇呀,給我至少按每平方米30000元的價格銷售,從銀行至少搶出24億元!但是,要注意搶的有技巧,先不要一下子從銀行將24億元全部搶出,要密切注意其它「搶錢同行」的動向,一旦我們推出的30000元的價格被其它「搶錢同行」持續「接力」炒高,我們將按被「搶錢同行」炒高的房價從銀行少量套現並繼續炒高,只要我們與「搶錢同行」的炒高步伐保持一致,高度團結,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我就不信每平方米11萬元的房價只能在它上海出現?!!我相信在各「搶錢同行」心照不宣的共同努力下,我們最終能按照每平方米超過10萬元的價格從銀行將錢搶出!!!
銀行內的腐敗分子說:「人有多大膽,地有多高產」!XXXXXX萬億元現金早已裝箱完畢,隨時恭候諸位來搶!]
現在你明白了:
1、現在所謂的「房價」,根本是與房屋價值毫不相干、由「搶錢一族」任意捏造出來的數字,是「搶錢一族」為了從銀行搶出更多的錢,而玩弄的數字遊戲。千萬不要為任意抬高的所謂「房價」付首付,使自己淪為為房地產商「解套」的「房奴」。
2、只要國家規定銀行貸款不能超過房地產開發成本。如:銀行貸款不能超過房地產開發成本的80%,而不是「搶錢一族」隨意捏造的「房價」的80%(這樣也將大大降低大眾儲蓄金所面對的風險),則「搶錢一族」就無法通過玩弄「房價數字遊戲」而隨心所欲的大肆抬高房價,使銀行變成「照價付款」的天字號「購房者」。
同時,國家發布房地產開發成本,讓大眾監督銀行(事實上,福州市物價部門已嘗試公布了福州市的房價成本清單,浙江、江蘇兩省也有意跟進,但最終難敵眾「搶錢一族」強大的操控力,剛一出世,即被扼殺於襁褓中)。
當然,而為了防止「搶錢一族」虛列房地產開發成本,國家須規定相關建材的最高限價。否則,「搶錢一族」為了繼續搶錢,必定與建材供應商相勾結,那時,我們將見識到1萬元一噸的水泥、10萬元一噸的鋼筋!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掌控萬億元公積金房貸的腐敗分子也對自己遠遠落後於銀行同行們狀態十分不滿,腐敗分子甚至對某些銀行同行通過「開門揶盜」而改變了生活質量十分眼紅。為了吸引「搶錢一族」的注意,也為了表示自己樂意「被搶」的誠意,掌控公積金房貸的腐敗分子開始「自廢武功」,積極地將各種「防搶措施」逐一廢除,並將「可被搶總額」不斷提高,以期盡快在「被搶游擊戰」中取得優勢(因其規模尚無法與掌控數十萬億元的銀行相抗衡)。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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