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警察打死的張延超家屬近況

發表:2006-09-04 01:23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1個留言 列印 特大

自從大紀元登出:「哈警察曝光法輪功學員被盜取器官經過」一文後,許多讀者很關心張延超家人的情況。記者在採訪中得知,許多村民都希望法輪功早日平反。張延超的妻子和女兒都表示,她們要堅強的活下去,他的冤情一定會大白於天下。
  
  據當時與張延超一起被抓的夥伴介紹,「2002年4月10日中午11點,他們從雙城回來的路上,被紅旗鄉派出所的干警綁架了,經過嚴厲的審訊拷打,又被送到拉林分局,又被暴打一頓,再送到五常市公安局審訊,過程中一直被殘暴的對待,直至午夜,他們被送到哈爾濱南崗分局辦案隊,直到4/11日晚上7點左右,就聽到有人說「送醫院搶救吧」從抓到張延超到送醫院,他們雖然看不到對方,但都在隔壁也聽得到張的叫聲,張從頭到尾只說了一句話「我是來救你們的」從 4/11日晚上7點左右後,我沒有再聽到他的聲音,直至2004年我被放出來才知到張已被他們弄死了。」

  公安七處干警揭露的在哈爾濱香房區鴨子圈處有一個鑑定刑事犯的非正常死亡解剖室,經曾經去過這地方見過張遺體的親屬證實,確實有這個地方,臨松花江堰 (俗稱大江堤),裡面特別冷,當時家屬看到張,身上沒有縫合的傷口,腦袋沒揭開,但有傷痕,眼球被打掉了一個,腿也打斷了,4/27日家屬接到拉林公安分局的通知,說張因絕食死了,4/30家屬去了,家屬要求屍檢,法醫去了,但不讓家屬看,只叫他們拿水桶來,並催他們在火化書上簽字。

  記者曾打電話給公安七處法醫室的法醫,詢問屍檢一定得把器官整個掏出嗎?為什麼不等結果出來就要催著火化呢?法醫回答說:「一般為了判斷死因,做屍檢需掏出器官做病理組織切片檢查,大約一個月的時間,就會有結果出來,也會將器官送回遺體。(至於張延超案子,不等化驗結果出來就催家屬火化,可能是有特別原因吧!」

  記者還打電話給哈爾濱市公安局,省公安廳,監管處,政法委,對方都很敷衍,後來打到北京公安部,有個女干警接的,她聽到這樣一件事,心情沈重,她說她會上網去看的。記者問她,她可以上一些被封鎖的網站嗎?她說「我們公安部什麼網都上得去。」

  據村民反映,村裡人都希望法輪功早日平反,而張延超更應該是被平反的第一人,他的善良,純樸勤奮,樂於助人是全村人對他永難以忘懷的追憶。那天村裡能出門的人幾乎都到火葬場為他送行。

  張延超的愛人對記者表示:「每每看著女兒想爸爸,失去爸爸的痛苦,一個做母親的真的不知該如何表述。」 她常常夢到張延超回來,就站在床邊看著她。她說她目前最掛念的是她的婆婆,也就是張延超的媽媽,因到現在她老人家還不知道自己朝思暮想的兒子已被迫害死了。

  老人現在常因思子心切,茶不飲、飯不思,晚上常常睡不著覺,有時只為了想見兒子家人一面,自己一個人從天津長途奔波到黃旗拉林,當周圍的人對他兒子誤解時,她都會毫不懼怕的挺身而出,為正直的孩子說句公道話。

  因怕她老人家承受不住兒子已不在世的打擊,所以直到現在兒媳都沒敢跟她說真相。張延超的愛人說,她曾寫了一封信給婆婆,但至今還未敢寄出,信中大概這麼說的:媽媽我多麼想將事實真相告訴您,但每每看您為子憂傷、思念、悲痛的樣子,讓我遲遲沒有勇氣開口對您說,我想告訴您,延超在全村人的心目中是了不起的,因為他做了一個大法弟子該做的,即使在殘酷的迫害下,在不公的對待下,甚至付出了生命巨大的代價,他仍堅持說真話,且至始至終都沒有出賣同修,您知道您的兒子是個什麼樣的人就行了,希望您能明白真、善、忍的好,並將他永留心中。

  張延超的女兒張丹,目前已輟學在外地打工,日子雖然很苦,但張丹表示:她一點也不羨慕別人能上學,她覺得她爸爸從來沒有離開過她,時時都在她身邊看護著她。她能擁有一位了不起的爸爸,和一位慈祥且關愛她又堅強的母親,她覺得她是世上幸福的人。

  張丹曾經告訴她媽媽,不論發生什麼事,不論自己身處何地,再怎麼苦,我們一定都要做得最好,絕不拖累別人。她鼓勵媽媽一定要堅強,爸爸的冤情一定會大白於天下的。


来源:大紀元記者姜水雲採訪報導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