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勇:中共的國家機密

發表:2006-02-0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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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災害「解密」了!二○○五年九月十二日,中共的國家保密局隆重向外公布:中國的自然災害與死亡人數,從八月份起不再列入國家機密。
換句話說,在二○○五年八月之前,中國大陸的自然災害及死亡人數都屬於「國家機密」,誰敢向外宣布,誰就要負起泄露「國家機密」的責任,要追究刑責。

在嚴刑峻法之下,「非典」疫情流行於大陸乃國家機密,軍醫蔣彥永對外公布疫情,就遭到拘押和監控,至今尚未解禁。因此,這次「禽流感」在大陸蔓延,民間無人敢鬥膽議論。

雖然中共官方不再把自然災害及死亡人數當作國家機密,但各級共干為了保住烏紗帽,仍然把禽流感當作「國家機密」掩蓋住,不讓外界知道,這種「愛國主義」的精神,實在令萬民敬仰。

我從前在臺北《聯合報》做記者,負責採訪颱風、地震的新聞。颱風可以觀察它的來龍去脈,因此從颱風在南海醞釀到成型奔向臺灣海峽,進入中國大陸,時間大概要三、四天左右。我根據臺灣省氣象臺預報人員的分析,在颱風行進期間,逐日報導它的動向並預測它的走向。當颱風進入中國大陸,消息立即中止,問氣象局預報人員,他們說,中國大陸不會發表颱風登陸的消息,當然更不會報導颱風所造成的災情。因為,對共產國家來說,那是國家機密。

因此,我發表在《聯合報》重要版面的颱風消息,只報導到颱風已在馬祖或汕頭等地登陸,就不會再有下文,更不知道颱風的動向,因為,中共的廣播電臺是不會廣播這種消息的。

鐵幕內外,門禁森嚴

一九七二年二月,我被《聯合報》派到香港做特派員,與香港的美國新聞處工作人員有所接觸,才知道被中共列為「國家機密」的東西太多了。在鐵幕低垂的大陸,外面有文字的東西不能進入大陸,而大陸上有文字的東西也不能外泄。如果不慎「進入」或「外泄」,會惹起很大風波,並被追究責任。

中國大陸各地的報紙,除了幾份核准外銷的中共機關報外,其餘地方性報紙及內部發行的「參考消息」,一律不准帶出境。

一九七三年,我有一個去大陸探親的朋友,把大陸的「參考消息」摺疊放在鞋子裡帶到香港,如獲至寶地給我看,並形容他過關時的緊張心情。後來他再回去大陸,又再把「參考消息」放在鞋子裡,沒有想到被查出,邊防海關如臨大敵地把他拘捕、訊問,並調查他的成份、背景與出身,折騰了一個多月才放他回香港。他驚魂甫定地告訴我,假如中共給他一個「泄露國家機密」的罪名,重則死刑,輕則十五年,而且服刑後還得送去勞改,他的一生就完了。因此他為求生,曾向共干下跪哀求,結果要他交出一筆為數不菲的罰金,關了一個月才放他回香港。

香港左報也在劫難逃

五十、六十、七十年代的香港人,每逢年節都越過邊界返回中國大陸探望親人,他們手提肩挑、大箱小包把大陸親人渴求的食品及用品帶回去,但香港的報章雜誌絕不會帶,即使中共在香港出版的幾份喉舌報章也不敢帶入大陸。因為中共擔心這些有「封資修」傾向的東西,會對「純淨」的大陸人產生不良影響,甚至可能動搖他們的紅色江山。

有一次,一列載送貨物來香港的火車抵港,車上人員卸貨後,準備把車開回大陸。過邊界時,人民解放軍立即跳上空車廂查看。沒想到,竟在某節車廂內發現一份《新晚報》,人民解放軍立即命令火車熄火待查,並如臨大敵地把車上人員叫到面前,查問這份報紙從何處來?是什麼人放在車廂內?有什麼不良企圖?整整盤查了一整天才放行,延誤了其他車輛的進出。

要知道,七十年代的香港《新晚報》,也是中共對外的宣傳機器,報紙內容全是歌頌「新中國」,讚揚「偉大、光榮、正確」的共產黨的文字,這樣的報紙不准進大陸,更不用說那些在香港一廂情願親共的左傾刊物了。內外通信戰戰兢兢由於中共對有文字的東西如此重視,因此那個階段與大陸親友通信也要十分謹慎,萬一疏忽寫了什麼不該寫的文字,很可能導致親友家破人亡。

那時候我在大陸的妹妹被下放到東北北大荒,生活艱困,除了寄衣物食品也通信。從大陸寄出來的信,多數千篇一律訴說「全國形勢一片大好,不是小好」,希望「海外赤子」經常回去看看。寫完這些套話,才敢提幾句他們自己想說的話。由於這些話隱諱,收到信後要好好分析判讀,才可以瞭解他們的心意,才可以知道他們需要什麼。

而我們在海外的人寫信給大陸親友,也小心謹慎,除了開頭以套語歌頌「新中國」,吹捧「毛主席」,還得罵幾句萬惡的資本主義社會。在假大空話說完,才敢寫幾句想說的話。儘管這樣小心謹慎,大陸的親友也不一定收到信,因為,只要郵局的公安幹部認為你的信有「毒素」,就可能沒收焚燬。假如你親友寫出來的信暴露了中國大陸缺衣缺食,不但沒收信件,而且還追究親友的泄露國家機密罪,後果十分嚴重。

我的親友後來到香港與我會面告訴我,他們為了避免麻煩,寄到香港給我們的信,先送到當地派出所給有關「同志」審閱、批准後才寄出;而收到我們的信後,也原封不動地送去派出所,請「黨和人民」看過,認為沒有問題才讓親友看。

現在中國大陸與海外來往比過去頻繁多了,不過中共的「國家機密」並沒有大的改變,以莫名其妙的「泄密罪」迫害中國公民的事情至今毫無收斂。什麼時候中國人才能享受到真正的信息自由呢?

--《爭鳴》2006年2月號(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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