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特赦組織統計,去年全球被處死人數至少達3797人,中國官方公布人數約3400人佔了其中大半,但國際特赦組織相信這絕對不是實際數字。該組織引用中國人民大會去年3月透露的訊息,公布每年至少有1萬人在中國被執行死刑。
伊朗處決159人 排第二
廢除死刑的概念在20世紀後期開始興揚,全球有超過50個國家在1985年之後才陸續廢除死刑,但仍有百餘個國家至今仍維持死刑。除中國外,伊朗是去年死刑執行第二高的國家,至少有159人,越南第三高64人;美國去年?9人被執行死刑,排名第四;日本今年只執行一個死刑。
星馬反毒 毒販被判死
「蓄意殺人」是被判死刑的主要原因之一,但不少反毒甚力如新加坡、馬來西亞等東南亞國家,時傳將毒販判處死刑。
幾乎所有歐洲國家都廢除了死刑,加拿大、南美洲各國,及其他英語系國家澳洲、紐西蘭及南非都廢除死刑,另一半以上非洲國家在執法上,也逐漸朝向取消死刑的方向邁進。
人權組織特別呼籲廢除對18歲以下的青少年進行死刑。目前世界上仍有中國、剛果、伊朗、奈及利亞、巴基斯坦、沙烏地阿拉伯與葉門7個國家依然對青少年執行死刑,美國則直到3月才取消青少年死刑。
西歐重人權 廢死刑
德國男子索爾樂(G. Sollner)11月初走私海洛因在臺灣中正機場被逮捕,歐洲媒體的下標是:「請注意,走私毒品在臺灣可以是死刑!」
對廢除死刑多年的西歐國家來說,死刑經常是判斷國家尊不尊重人權的指標之一,也因此西歐國家對於經常把人權掛在嘴上的美國,至今卻仍存在死刑深覺不可思議。
西歐國家的死刑廢除與人權觀有很緊密的結合,德國更基於納粹獨裁濫用司法屠殺猶太人與很多政治犯的歷史背景,大戰之後就直接在西德基本法上廢除了死刑。
西歐刑法界現在普遍認為,死刑的存在完全沒有遏阻犯罪的作用,是人類基於報復的心理而不願廢除死刑。
但美國卻是所有先進國家中最堅持死刑維持的國家。根據2005年最新的蓋洛普年度民調顯示,美國還是有74%的受訪者贊成死刑,且有61%美國民眾相信死刑宣判是公平的。不過數據顯示,自1973年以來已經有121個死刑犯因為新證據出現而重新翻案獲釋。
美歐重犯引渡爭議
美歐之間關於死刑的觀念差異懸殊,導致很多重大嫌犯在引渡時發生爭議。
西歐國家多規定不可將嫌疑犯引渡到執行死刑的國家中,除非被引渡國做出不求處死刑的具體保證。
砍頭與石擊 現代仍可見
世界各國因為風俗不同,死刑執行方式也有差異,目前全球執行死刑有7種方式,分別是槍殺、絞首、電氣、瓦斯、注射藥劑、砍頭與石擊。我國從80年以後,只採槍殺刑,槍決前再配合麻醉藥劑,是被認為相對人道的一種行刑方式。
法務部資料顯示,目前全世界還有約120國保有死刑制度,槍殺刑是使用最多的執行死刑方式,有86國單一使用或並採,其次是絞首刑,也就是所謂的「吊死」。
美國為並採多種處死方式的國家之一,不同州往往採不同的行刑法,如今仍在使用的方式除槍殺外,還有電氣、瓦斯與注射藥劑刑等。
電氣刑的執行,是把死囚固定在椅上通電,使心臟與呼吸停止而死,美國只剩下極少數州使用此法;注射藥劑是將毒劑注入靜脈內來結束生命,瓦斯則是把犯人固定在密閉房子的椅上灌入瓦斯,這些方式也只剩極少數州採用。
沙烏地阿拉伯與伊拉克依然保有砍頭刑,埃及、日本、新加坡等國家還有絞首刑,伊朗、阿富汗及少數非洲國家至今仍有投擲石塊致死的石擊刑。
死刑的存廢 能止犯罪?
死刑存在能否遏阻犯罪?這項爭議在廢除死刑與否的討論中一直爭執不休,正反兩方各有堅持。
多數人認為死刑有助於治安,國內一名三線二星的高階警官即指出,根據他多年偵辦重大殺人、槍擊和綁架案的經驗,歹徒落網後最懼怕的還是判處死刑,一旦死刑廢除,歹徒的生命權不至遭剝奪、有恃無恐,不管殺一人或殺廿人都不會被判死刑,便可「放手一搏」,治安狀況也將每況愈下。
不過國際特赦組織提出數字,指加拿大在1976年廢除死刑後,他殺案件逐年降低,2003年每10萬人當中只有1.73個他殺受害人,而仍然執行死刑的美國當年卻有5.69個他殺受害人。
該組織認為,至今沒有任何調查證明廢除死刑的國家犯罪率上升,而凶手之死不僅無法給受害者與家屬帶來補償,且常常出現誤判,留著活口就還有翻案的機會,而且從懲處觀點,也有人認為終身監禁其實比一死了之更為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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