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耀傑:《信訪條例》可以休矣

發表:2004-11-24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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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20日晚上,筆者與剛剛從臺灣參加學術活動歸來的於建嶸先生通了電話,他在電話中憂心如焚地談到了《南方週末》的一篇報導,說是自己一下子被完全孤立了起來。由於筆者幾天前剛剛從美國參加學術活動歸來,電腦又被有關人士惡意封網,對於國內國外的信息知之甚少,竟然不知道於建嶸所說的是什麼事情。

挂斷電話,筆者換上一臺舊電腦,到僅僅可以瀏覽到的新浪網去查尋信息,找到2004年11月18日《南方週末》發表的《我國信訪條例修改在即,何去何從引發爭議》一文。在早前一天,《時代人物週報》也發表過一篇《於建嶸信訪撤銷是否有利信訪制度改革引爭議》。縱觀爭議雙方的觀點,本人更傾向於建嶸先生基於大量社會調查所得出的結論和建議。道理很簡單,本人今年也直接參與過多起上訪維權案例,其中沒有一位上訪者是經過正常的信訪渠道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的,反而大都因為長年累月地持續上訪而勞民傷財以至於家破人亡。有些上訪人甚至被活活打死在首都北京的信訪機關門口。筆者認為:弱勢公民被政府當局惡性侵權的問題,最終只能在公民本人與政府當局的平等對話和良性互動中得以解決,當下的根本問題是現行體制只允許政府當局為所欲為地亂動亂打,卻不允許極端弱勢的本國公民組織自己的農會和工會來平等對話和理性抗爭,更不允許本國公民通過自由言論和自由出版對政府當局的惡意作為進行有效地限制和監督。廢除機構龐大卻毫無作為的信訪部門的法外人治,在現行憲法和法律的框架內,還本國公民以組織農會、工會和自由言論的合法人權,才是解決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積怨的唯一出路。

按照《南方週末》的說法,信訪條例的修改是在悄無聲息的情況下進行的。它繼續沿襲了以前部門立法、關門立法的傳統習慣。在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的直接關注下,國家信訪局在這一時期一直著手考慮修改現行的信訪條例。直到11月4日,部分專家被邀請至信訪局時方才得知,他們手中拿到的新條例草案預計在本月底通過。據記者瞭解,相對老條例,新方案最明顯的變化是部分擴大了信訪機構的許可權,增加了一些?實權?。此前,國家信訪局研究室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就表露,信訪機構權力有限是導致信訪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但由於嚴格的保密措施,記者無法獲知更多有關擴大許可權的具體內容。

相對於國家信訪局研究室負責人的強詞奪理,《南方週末》記者還盜用?一位普通老百姓?的名義,用中國記者慣用的借刀殺人筆法寫道:?一位普通老百姓對現階段傳聞可能取消信訪表示強烈不滿時說,當新鞋子沒有買到手的時候,先別忙把舊鞋子扔掉。

而在實際上,中國政府在現行憲法和法律框架之外所設計的疊床架屋且等級森嚴的信訪機構,根本就不是讓本國公民走向陽光大道的?鞋子?,而是誘導本國公民跪著請願甚至於跪著造反的永無出頭之日的制度陷阱。它所預設的根本前提是地方政府當局可能會腐敗墮落,而代表最高權力的中央政府及其領導者卻是絕對正確的,本國公民不可以享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正當人權,只可以享受到反貪官不反皇帝的奴隸權利。毛澤東終其一生無法無天的倒行逆駛和傷天害理,都是在這樣一種專制強理下貫徹執行的,後毛澤東時代一系列殘酷鎮壓本國公民的人道災難,同樣是在這樣的專制強理下得到落實的。就像美國公民可以通過正當程序公開選舉並且公開罷免美國總統一樣,中國人民的公民權利的真正起點,只能是對於中央政府和國家元首的依法監督與公開罷免。關門立法的信訪制度和暗箱操作的《信訪條例》,以及由此而來的置本國公民於極權之下的層層上訪,本身就是對於中國公民自由平等的合法人權的公開褻瀆和肆意踐踏。

就在此前一天的2004年11月19日,來自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龍山縣他砂鄉冉家村的上訪人冉金菊、冉金玉姐妹,再一次找到筆者反映情況。說是她們這一次來北京上訪,當地的政府官員馬上就乘坐飛機趕到北京永定門火車站附近的上訪村,在每天晚上只需要兩塊錢住宿費的棚屋裡找到她們,要她們保證不再衝擊中央政府機關。在冉氏姐妹所帶的照片中,還有好幾位當地政府官員在中央全會和人大會議之類的敏感時期專程陪同冉金菊到上海等地遊山玩水的真實記錄。

冉金菊的弟弟冉金華,又名冉金國,土家族,1978年生人,是家中的獨子。1996年10月29日,冉金華與比他大4歲的同鄉殷哲席,由湖南家鄉結伴到杭州打工,10月30晚上被原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區公安分局(現為上城區公安分局)望江派出所幹警當成竊賊抓捕,至10月31日上午10點鐘被活活打死,至今既見不到屍體也見不到骨灰。在冉氏姐妹長達8年的上訪歷程中,曾經頗為幸運地得到過政協常委夏家駿連同當地政府官員的支持和幫助;但是,真正發揮作用的卻是2004年8月1日由筆者代筆並在海外網站公開發表的一篇《趙燕為什麼如此值錢?》。

2004年8月26日上午,浙江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召集浙江省公安廳、檢察院,杭州市信訪局、公安局、檢察院,上城區信訪局、公安分局有關負責人,以及湖南省龍山縣信訪局、司法局,在排斥信訪人冉金菊、冉金玉在場的情況下,舉行了一個公然違犯中國現行憲法和法律程序的所謂?冉全菊、冉金玉信訪案公開告知會?,當場兌現了18萬元人民幣的賠償金,前提條件卻是由冉氏姐妹保證中止上訪。回過頭來看一看,直接參與此案的浙江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浙江省公安廳、檢察院,杭州市信訪局、公安局、檢察院,上城區信訪局、公安分局、湖南省龍山縣信訪局、司法局以及並沒有公開露面卻一直在暗中操縱的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某官員,為這樁並不複雜的惡性刑事案件所耗費的國家經費,早已超出區區18萬元的許多倍。而冉氏姐妹所要求的最低限度的公道和正義卻永遠在這18萬元賠償金面前喪失了。按照冉氏姐妹的說法,她們在上訪村成千上萬的上訪者中,算得上是最幸運的,以至於她們不敢告訴別人自己家裡已經拿到了18萬元的賠償金。一位來自遼寧省的女士,因為弟弟被鐵路警察活活打死而整整上訪了20年,最近幾天還跪在全國人大的門口哭泣喊冤卻無人理會。中國現行信訪體制的勞民傷財和惡貫滿盈,由此即可見出一斑。

幾個月前,著名民權活動家趙岩,曾對筆者講述過弱勢農民跪著造反的一個案例,說是遼寧省某個城郊的幾千名失地農民,在上級政府官員面前黑壓壓跪倒一片,要求該官員主持公道,結果卻是慘遭鎮壓。由於趙岩一向來去匆匆,這個案例他並沒有給我介紹完整。趙岩現在已經被捕,筆者自然不便到獄中向他進一步求證。

2003年年底的12月30日,筆者曾寫作過一篇《關於信訪網站的初步設想》,現在想來,「信訪網站」4個字本身就是假名詞,即使當真要搞一個幫助上訪人士吶喊呼籲的網站,這個網站的名字也不應該叫做「信訪網站」,而應該叫做「公民之聲」。每一位受到政府當局侵權迫害的中國公民,徹底擺脫跪著造反的奴隸思維,堂堂正正地站立起來既理直氣壯又光明正大地通過組織自己的農會和工會來依法維權和理性抗爭,才是埋葬法外人治的信訪制度和《信訪條例》的正當渠道。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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