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中國並沒有告別貧困。當"農村貧困"的頑症還沒有徹底治癒時,"城市貧困"的幽靈已經開始徘徊。當"絕對貧困"正在逐步退出人們視野的時候,"相對貧困"的腫瘤卻開始擴散。
社會學家是這樣定義"絕對貧困"的--"泛指基本生活沒有保證,溫飽沒有解決,簡單再生產不能維持或難以維持"。"相對貧困"則是指"溫飽基本解決,簡單再生產能夠維持,但低於社會公認的基本生活水平,缺乏擴大再生產的能力或能力很弱"。
儘管,從總體上講,中國的"貧困問題"已由"絕對貧困"時代走向"相對貧困"時代,但是,我們仍然不能在"絕對貧困"與"相對貧困"之間劃上一條明確的界限:絕大多數的"相對貧困"者,剛剛跨過貧困線,稍有生活波折,很可能就返回到"絕對貧困"的群體裡。
城市貧困,就其整體而言,基本上是一種"相對貧困"現象。一份權威的統計數據認為中國目前的城鎮下崗職工和失業人員已達1500萬人,中國目前屬於"城市(鎮)貧困"人口的有1382萬人。而早在1992年,全國總工會通過調查得出,全國貧困職工家庭人口數超過2000萬人。1994年中國人民大學社會調查中心根據他們的有關調查推算,中國城鎮居民有近5000萬貧困人口。
不同的數字後面有著對此問題不同的理解。
目前,城市貧困出現一些新的態勢:一是收入的差距拉大加劇了貧困群體的貧困狀態。貧富的嚴重分化,使得貧困群體的消費能力相對降低(比如,富裕群體對商品房旺盛的購買力,使得房價高企,貧困群體很難買得起自己的住房);二是貧困的主體由原來的"三無"人員(無勞動能力、無收入來源、無法定贍養人)擴展到有完全勞動能力的下崗者、失業者或隱性失業人員。三是"城市貧困"這一概念的外延也擴大了:那些大量湧入城市的農村勞動力,他們長期在城市定居,他們中的貧困群體,也應納入"城市貧困"的範疇。四是貧困群體分布相對集中,原國有、集體企業的下崗職工往往都集中分布在成片工人居住區內,而外來農村勞動力則多分布在城鄉結合地帶或"城中村"裡。五是城市貧困群體的群體意識和群體行為開始顯露,出現了共同的被剝奪感和對抗社會心理,有的甚至成了犯罪高危群體。
社會正在承受著這種痛苦的演化。
我們需要貧民窟嗎?
世界上,幾乎沒有一個國家不為"城市貧困"困擾。像印度、巴西這樣的發展中國家,由於沒處理好嚴重的貧富分化問題,幾乎成了"建在貧民窟上的國家"。比如,巴西在告別二十世紀時,有貧民窟3905個,比1991年增加了717個,長幅22.5%。經濟最發達的聖保羅州也是巴西貧民窟最多的州,那裡集中了 1548個貧民窟,佔巴貧民窟總數的39.6%。
據巴西地理統計局界定,貧民窟是指有50戶以上人家,匯住在一起,房屋建築無序,佔用他人或公共土地,缺乏主要公共服務設施的生活區。貧民窟的房屋往往是臨時搭建的棚戶,居住者對自己的臨時住房沒有合法的產權,隨時可能面臨政府的整治、清理。這些非正式的城區通常不具備水、電、污水處理、垃圾清掃等服務,是吸毒、賣淫、嫖娼、偷盜、搶劫等社會犯罪滋生的沃土。
貧民窟是城市化過程的產物(發展中國家尤為明顯),很少有國家可以避免。
在我國,由於戶籍制度的存在,形成城鄉二元的社會結構,農民進城受到諸多限制,沒有形成典型的"貧民窟"的政治條件,但是,隨著經濟的發展,進城民工的增加,在城市周圍的繁衍生出的"村落"無疑讓人想到的是"貧民窟"。
那麼,是要戶籍制度還是要貧民窟,是要加速城市化(我國城市化程度目前不到35%,不僅遠遠低於發達國家80%以上的水平,而且低於發展中國家40%以上的平均水平),還是要預防"大城市病",這是一個頗費考量的問題。
有學者認為,大量農村剩餘勞動力限制在土地上,造成了空前的"人地關係"緊張,從而最終導致了農業人口大面積的貧困。讓農民到城裡來,即使出現貧民窟,也能創造一部分就業。
另一些學者認為,中國的農村剩餘勞動力應提倡"就地轉化",不能讓他們無限制地流到大城市去。否則,會加劇城市裡的失業狀況,使城市貧困問題更加惡化。中國是社會主義國家,不能像國外那樣出現"貧民窟"。
有意思的是,一位原來持第一種觀點的人,到東南亞某城市看到城市垃圾堆上的貧民窟的慘烈的生存狀態,改變了看法。這位教授並沒有問那些生活在貧民窟的人們是否願意回到農村,只是主觀覺得:農村的生活要比貧民窟的生活好。
但是,進了城的中國農民只要能生存,大多不願意回到農村去,這是客觀的現實。城市給他們的不僅是夢幻般的希望,更是活生生的視界和感官衝擊。而在農村,這一切似乎都不存在。教授的想法或許僅僅是想法而已。
今年的聯合國人居日的主題是"沒有貧民窟的城市"(CitieswithoutSlums)。??既是一種美好的希望,也暗示著"貧民窟"長期存在的客觀現實。
不知未曾經歷大規模"貧民窟"歷史階段的我們會作何選擇。
失業與分配不公
城市貧困始終和兩個問題是緊密聯繫在一起的:一是失業問題。一是社會財富分配問題。
而我國目前嚴重的失業問題(有學者估計,中國的失業、下崗群體實際上已經有1400-1800萬之眾,實際失業率當在8-10%乃至以上。如果把農村的剩餘勞動力也加上,"全民失業率"應該在15%以上。如果再加上"隱性失業",估計失業率超過20%)固然有受宏觀經濟週期低迷影響的成分,但更多的卻有歷史和制度的背景。歷史上,由於我國在人口問題上的失誤,造成了目前"勞動力的無限供給",相對於資本、土地等要素而言,勞動力幾乎無稀缺性可言。在資本和勞動的討價還價中,勞動始終處於不利的位置。即便是"有工作",得到的也僅是維持勞動者本人最基本生活資料的報酬,因此,即使在崗,也可能淪為"相對貧困" 的城市貧困者,何況下崗、失業?
目前,城市貧困群體中主體是國有企業的下崗(和失業)職工。這個群體的興衰和國有經濟的命運緊密相連。除了計畫經濟時代"低工資、低福利"的國家"隱性負債"沒有得到補償外,市場經濟的"公開平等"原則又被"權力尋租"的黑手扭曲,被置於不同的競爭起跑線。因此,他們不應被看為市場經濟的失敗者,而是計畫經濟的犧牲品,改革成本的承受者。
這種"權力介入分配"現象,加劇了城市貧困群體的貧困程度,降低了他們的社會地位。
因此,城市貧困問題,絕不僅是一個"發展"問題,也是一個"平等"的問題--一種平等、公正的人間秩序的建立。
自助者天助。
如果全社會都來關注城市貧困群體,那麼,他們的問題雖然不能完全解決,但處境應該可以大為改善。
俗話說:自助者天助。城市貧困群體要改善自己的處境,首先要靠自己的努力。當然,國家在制定產業政策和進行宏觀調控的時候,應該把"充分就業"作為最重要的政策目標之一,大力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在一些領域,甚至鼓勵用勞動替代資本。另外,制定相應的財政和稅收政策,加大財政轉移支付的力度。通過合理的制度措施,促使"中產階層"廣泛形成,使整個社會發展成穩定的"紡錘形"結構。
尤其是要加大對城市貧困群體的"教育扶助"。由於貧困群體的收入基本只能完成勞動力簡單再生產的循環,其自身及子女受教育的費用往往是難以支付的。而只有教育,才能根本改變這個群體的知識結構,從而在社會再生產的產業鏈中找到更有利的位置。現實是,由於貧困群體和富裕群體在受教育機會上的不均等,信息社會所產生的"數字鴻溝"越來越大,"富者愈富、窮者愈窮"的趨勢進一步明顯。彌補這種差距,需要政府這隻"看得見的手"發揮作用。
建立完善而覆蓋面廣的社會保障體系,也是實現這一目標的關鍵。而我國的社保體系起步晚,歷史欠帳多,保障程度低。在國家的錢兜吃緊的情況下,也應該多考慮動用一些民間力量。在國外,有許多扶貧基金組織,自願者團體,各種宗教組織也積極投入消除貧困的慈善事業,都可以借鑒。
當然,最重要的是,大力推動民間投資,發展民營經濟。因為,只有活躍的民間經濟力量,才能最大限度地吸納就業,才是解決城市貧困問題的不易之理。
百家雜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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