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清強服刑八個月即可回家

發表:2003-06-12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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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被指控盜竊聯邦財產和欺騙FBI於6月11日被美國聯邦紐約北區法庭判處監禁1年零1天的中國學者尹清強只需在監獄服刑6個月,外加2個月的監守行為之後,即可獲得釋放,自行返回中國。

為尹清強辯護的謝曉康律師11日深夜剛剛返回芝加哥,12日清晨正在休息。他的法律助理劉女士接受多維社電話訪問時說,此案判決結果對尹清強比較有利,因為服刑期較短,沒有涉及罰款,從法律上講也不會影響到他以後再來美國訪問。尹清強服刑後可自行返回中國,不會被強制於驅逐出境。日後若需要再到美國訪問,只要領事官員簽發籤證即可。

多維社關於尹清強受審的報導,在北美華人學生學者之間引起廣泛注意。讀者對尹清強被判有罪反應不一。有讀者認為尹清強確實違反了康乃爾大學的有關規定和聯邦法律,構成犯罪,也有讀者認為他受到美國法律過於苛刻的對待。

多維社早些時候曾經報導,尹清強的妻女目前都在中國,寄住在親友家,生活困難。尹清強1995年畢業於中國東北農業大學,取得動物營養學博士學位,後赴以色列和澳大利亞從事這方面的研究,並同時尋求改學分子生物學。2001年7月15日至2002年7月14日,尹清強受聘於康奈爾大學動物科學系,作為雷新根教授的植酸酶(Phytase)項目訪問研究員參與研究。

尹清強結束在康乃爾大學的工作,於去年7月28日返回中國時,因攜帶康大的廢棄細菌和DNA在機場被捕,後被美國聯邦政府起訴。去年12月15日紐約州雪城(Syracuse)市一個陪審團裁決,尹清強盜竊聯邦財產和欺騙FBI罪名成立,面臨最高10年監禁判決。多維社一直關注此案,當時曾派記者全程採訪尹清強受審過程。

根據紐約北區聯邦法院接受的證詞,尹清強未經允許從康乃爾大學一個實驗室拿走實驗材料,準備帶往中國,在通過機場安全檢察時被查獲。尹清強曾對調查此事的FBI探員說,沒有人告訴他不能拿走這些實驗材料,但法庭接受的證詞表明,實驗室負責人曾與尹清強簽署備忘錄,明確告知他不能帶走任何實驗材料。尹清強認為有關實驗材料是廢棄物,他有權任意處置。

在康乃爾大學動物科學系任教的雷新根親自雇佣了尹清強到他的實驗室作一年的訪問研究,但經過一段時間後認為尹清強的專業能力不能勝任工作,因此決定不再繼續簽約。尹清強在離開實驗室之前已被告知不能帶走實驗室內的任何生化材料和器具,且已經理解並簽署了關於這一要求的備忘錄。此外,檢方還認為尹清強還違反了他自己與康大簽署的知識產權保護協議,擅自在求職簡歷中列出與康大植酸酶研究項目相關的文章題目,而實際上並未寫作這些文章。雷新根認為尹清強在簡歷中提供不真實材料,有違學術研究的職業道德。

尹清強的辯護律師謝曉康在2002年12月中旬開庭審理時曾對多維社說,原定有3到4名證人會出庭為尹清強作證,但是到13日上午只有兩名證人到庭。一名是雷新根實驗室的韓裔博士後研究員Kim Taewan,另一名是康乃爾大學國際學生辦公室的官員。康乃爾大學認識尹清強的華裔學者學生,無人願意出庭為尹清強作證。而聯邦檢方卻找到包括警察、學校官員和教授在內的十幾位證人。

據知情人士透露,尹清強在等待法庭審理和宣判期間,沒有經濟來源,曾經向多維社寫信尋求社會幫助。康乃爾大學的華人學生學者曾策劃為他捐款,但並未取得實際響應。尹清強也曾在華裔友人家中借宿幾個月,後來由當地教會收留。只有教會曾發動教友為尹清強寫信,向法官請求寬恕。類似尹清強的案件如果請白人辯護律師按照小時收費,總共花費要近兩萬美元。來自中國河南的謝曉康律師曾向多維社表示,他出於幫助華人同胞考慮,只收取數千美元費用。

據多維社瞭解,尹清強11日宣判後,被立即收押,開始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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