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警方調查摸排、尋找線索時,8月3日晚、8月4日上午,大同市兩家大飯店的工作人員相繼向警方報案,反映他們近日數次接到恐嚇電話。對方聲稱,他已在兩家飯店內秘密放置了爆炸物,要求兩飯店各支付他10萬元人民幣,否則他將使「中百超市爆炸的慘劇」在這裡重演。
犯罪嫌疑人馮君,現年25歲,未婚,同煤集團晉華宮礦工人。馮君曾於1992年入伍,有過4年的軍旅生涯。1996年復員後至2001年4月期間,馮自學過無線電維修,但一直沒有工作。今年5月,馮被分配到晉華宮礦綜採隊當了一名採煤工人。馮對這樣的安排極其不滿意。8月1日下午3時許,馮以顧客的身份,將事先設置好爆炸時限的罐裝炸藥放在一鞋盒內,存入中百超市存包處。隨後,馮不僅沒有立即溜掉,反而饒有「興味」地躲進超市對面一家商店「欣賞」慘劇的發生。
據馮君交代,他的犯罪動機是為了製造「轟動效應」,為下一步實施敲詐商界「大款」的計畫製造恐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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