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4年11月19日讯】香港1997年回归中国後,2007年中共第10届全人大第31次会议上,曾承诺2017年时香港特首可以实行“普选”,原来却是假普选,中共骗了香港人足足有17年。现在中共又说给大陆人“依法治国”,原来又是假法治,中共骗了大陆人超过65年。相信中共给大陆人真法治,就像相信中共会给香港人真普选一样。现在全世界都看到,中共开出的都是不能兑现的空头支票。
中共十八大四中全会闭幕後,推出一个《决定》,说是要“依法治国”。谁都知道,依法治国本来该是宪法和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没有任何人、政党能够超越它。但中共领导人却偏偏把依法治国说成是要“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中共最擅长玩弄词藻、堆砌文字,但往往却又逻辑矛盾。在四中全会的《决定》里说“党领导下的依法治国”,中共把自己俨然打扮成一个法治的国家,实质上与民主制度的法治概念、方法、道路有天渊之别,与真的法治背道而驰,完全违背了现代文明的常识。在一个一党专政体制下,中共政权的权力来源是“枪杆子”,并非来自人民的授予,所以中共的“依法治国”是要“党领导”,中共把中央的权力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四中全会标榜的“推进依法治国”,只不过又是把以往吹嘘的“法治”拿来当作越炒越香的冷饭而已,中共离真正的法治国家仍然遥遥无期。
中共宪法“序言”里开宗明义写道,“宪法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施的”;换言之,党是在宪法之上,并不是在宪法之下,所以从来党比法大没有丝毫改变。虽然中共宪法第35条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但中共执政迄今超过65年,大陆人是否享受过宪法里给予的这些“自由”?中共又有过那一天是真正依宪、依法治国?世人有目共睹,共产党说的是一套,做的又是另一套。
中共是一个纯粹的独裁国家,在专政体制下,行政、立法和司法完全没有独立,都是由党一手包办,是党天下,根本不可能用法治来约束自身的权力。中共今次祭出重新包装过的“依宪治国”、“依法治国”,又骗死了13多亿大陆人。中共宪法第一章第一条就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来破坏社会主义制度”、“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简而言之,若不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就是违宪。这就是狡猾的中共给自己统治大陆制造出的一张合法证书,使中共成为永远的执政党。
中共一直存在着党比法大的传统,“依法治国”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是治民而不是治党。事实上操纵法律、不执行法律、干预法律、破坏法律的就是党。谁来治党?靠中纪委和总书记吗?那谁来治中纪委和总书记?现在的党总书记独揽十多个头衔,还兼管政法系统,具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权力,是毛泽东二世,谁能够治他?习近平在四中全会已经说明“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换句话说,党不受法律约束。归根结底,中共只有党纪,没有国法。
1954年第一部共和国宪法实施时,在党内会议上毛泽东自己曾经说过:“没有宪法的社会,是最好的社会。可我们有不少同志,就是迷信宪法,以为宪法就是治国安邦的灵丹妙药,企图把党置于宪法约束之下。我从来不相信法律,更不相信宪法,我就是要破除这种宪法迷信。国民党有宪法,也挺当回事,还不是被我们赶到了台湾?我们党没有宪法,无法无天,结果不是胜利了吗?所以,迷信宪法的思想是极其错误的,是要亡党的。”
毛泽东的讲话,说明了在中国共产党统治之下,有宪等于无宪、有法等于无法。毛的接班人、徒子、徒孙把毛泽东的这番话当做传家宝,同样是依样葫芦无法无天,把宪法置于党之下,依党治国、依权治国,是一个人治而并不是一个法治的国家。
“依宪治国”、“依法治国”并不是这次四中全会发明的专利品。1982年邓小平讲过、1999年江泽民讲过、2002年胡锦涛也讲过。邓小平说:宪法要保证人民真正享有管理国家的权力;江泽民说:国家机关、政党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胡锦涛说: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从邓小平那个年代计起,中共喊了30多年要“法治”,终究还是党治,有谁有理由还相信习近平这次“法治”就一定成真。“狼来了”喊得多,谁也不信了。
在大陆,上至行政、立法、司法、军队各级,下至各社团、学校、宗教、国企、媒体等一切都要坚持党领导,要由党说了才算。党永远领导一切,党永远置于宪法和法律之上,并不是置于宪法和法律之下。最近,中纪委网发表了北京大学港澳研究中心主任强世功的文章,他甚至称:“中国共产党的党章毫无疑问也是一个‘宪法’”,如此一来中国共产党还要守法吗?党领导的“依法治国”,显然治的是百姓,是为百姓量身定制的,党不受法律管辖,法律只不过是党的政治工具。“依法治国”最终目的是维护一党专制的中共政权,保证红色江山永不变色,一代代传下去。
1985年全国“两会”期间,一位外国记者问人大委员长彭真:“在中国,执政党和法律,到底那一个大?”彭真憨厚地笑着说:“这个不好说。”惹得全场哄堂大笑,成为流传一时的笑话。彭真的“不好说”就意味着“党比法大”,只不过不能够说出口而已。
在党领导下的“依法治国”,中共是否能通过法治,把膨胀的公权力关进笼子里?这个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臭名昭著的前政治局常委、“政法沙皇”周永康主持政法委十年,践踏法治,以权代法,无法无天,为所欲为,虽然周被拉下马来,但在习李体制里作为一个社会“维稳”的工具之下的政法委仍然存在,习近平而且是继周之後亲自来执掌政法委,实在是一大讽刺,对“依法治国”是极大的嘲弄。中共的“依法治国”只能被看作是假法治,而不是真法治。中共的党治、权治、人治的时代仍然在继续。奢望中共依法治国,何异于缘木求鱼。
中共的政治制度还未实施民主化,还未结束一党专制之前来说推进法治,所有对中共稍有见解的人都知道,这只能是海市蜃楼、空中楼阁,徒有法治其表,而无法治之实。在党权垄断一切,党大于法的招牌仍然高挂在中南海里,中共宣示要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给世人的印象就如小丑跳脱衣舞一样,显得多麽荒谬、滑稽与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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